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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海一居」樓盤爛尾一事

相信大家都是耳熟能詳了

澳門首次遇到海一居強硬收地案例

自新《土地法》開始實施以來

市民的失望越積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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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號(昨天),工務局發出新聞稿稱,政府跨部門小組展開聯合行動,騰空並收回「海一居」土地。”

 

每一次經過海一居的時候

密密麻麻的橫幅掛在外面

那麼多年來

從抱著希望到失望、

遊行、爭吵、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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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3月起,新《土地法》開始實施。

 

2015年12月7號,政府就宣告黑沙環新填海區P地段(海一居樓盤土地)批給失效,在這3年多的時間裏,面積達68,000平方米的地,就這樣放著長草養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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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號,澳門終審法院正式作出裁決,承批人保利達洋行宣告批給失效的批示,向終審法院提司法上訴被判敗訴。

 

3,020戶的「海一居」業主入住豪華屋苑願望,徹底被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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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政府說做就做,但問題一層一層隨波疊起,最終解決辦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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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政府騰空並收回土地,但問題是否就此解決?P地段的大批根樁柱,由誰來解決,費用歸誰?

 

按《樓花法》規定,保利達「承諾」的雙倍賠償訂金,又何時歸還給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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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3號,工務局表示:政府在 2016年1月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工務局也在同年3月以書面通知承批人在指定期限內遷離。

 

土地承批人遭敗訴後,承批人並沒有在指定期限內遷離及將土地騰空歸還澳門特區,特區政府因此展開跨部門聯合行動,騰空並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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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海一居」地盤開始有工務局職員及工人到場,進行騰空土地工作,包括運送清理工具進入地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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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工程師學會會長兼立法會議員的胡祖傑表示,一般騰空及回收土地,政府會要求土地承批人回複土地原狀。

 

包括拆除已完成的樁柱基礎工程,但由於原「海一居」的特殊情況,政府是否要求土地承批人需要移除樁柱基礎,胡祖傑表示也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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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法》批給失效歸責問題雖然告一段落,而與新法例有直接關系的「海一居」樓盤爛尾事件,問題似乎仍未解決。但無論如何,政府決定將P地段按計劃興建暫住房及置換房,似乎已敲定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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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政府表示,特區政府推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法案。想利用原「海一居」土地興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

 

因土地臨時批給期限屆滿被宣告失效而受影響的「海一居」樓花購買者,未來也可依法購買置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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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基本條件:

 

1、購買置換房的只能是原來樓花預約購買者中的自然人;

 

2、無論其原來購買的單位數量,每名購買者(夫妻視為一名購買者),只可購入一個單位;

 

3、如果多人聯名購入的,可購買的單位數不多於原購入樓花的單位數目;

 

4、購買的價格與在物業登記局登記的樓花預約買賣合同中的訂定的樓宇尺價相同,面積相近。

 

目前,法案仍待立法會審議

但工務部門已積極跟進規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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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了多年的結,幻了多年的豪華住宅夢,到頭來,終是一場空,置換房也只待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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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相信有不少海一居樓花小業主(原告)上訴過保利達,但曾有一名樓花小業主獲勝訴,保利達被判返還約2百萬訂金和法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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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海一居”樓花小業主向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2018年1月23號,初級法院民事法庭作出判決,指出雙方訂立預約買賣合同已經過去了5年多,但仍未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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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保利達”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批地失效的決定提起的司法訴訟最終取得勝訴並繼而重新取得土地的批給,等樓宇建成最少也要3年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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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小業主不可能信守一個不知將來能否實現的承諾,同時也損害了原告的利益,另外所發生的變故也已經完全超出了合同本身的范疇。

 

所以裁定“小業主” 訴訟勝訴,宣告解除原被告之間訂立的預約買賣合同,並判處保利達返還其所收取的2,025,804澳門元訂金。

 

另:附加自傳喚被告那日起,開始計算直至完全支付為止的遲延利息。

 

被告“保利達”不服,向中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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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指出,上訴人針對該訴訟的最後判決所提出的所有問題,都隨著終審法院作出終局裁判而失去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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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了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所處土地(黑沙環P地段)的批給失效的行為。

 

這使上訴人永遠都無法建成相關樓盤,即無法履行其與小業主訂立的預約買賣合同,那麼小業主肯定有權解除合同。

 

出於這一原因,已沒有必要對上訴人所提出的問題作出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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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傳召澳門特區以輔助當事人的身份參加訴訟的請求,中院合議庭指出,案中小業主只是基於情勢的非正常變遷而請求法院宣告解除預約買賣合同。

 

同時,判處“保利達”返還小業主當初所支付的訂金,並未以其過錯不履行預約買賣合同為由,要求返還雙倍訂金。

 

因此,不涉及到賠償問題,從而也就不涉及到“保利達”所提出的其對澳門特區享有求償權的問題,所以不應傳召澳門特區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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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的風險,不確定的未來,情勢的變遷,等等一切都超越了合同本身的狀況,這是必然的上訴,也是維護自己權益的一面,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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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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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不少市民視海一居為自己的夢幻小窩,現今上樓夢被打破,不少市民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裏咽。

 

回首往年和那些無奈還是失望作鬥爭的樓花小業主,還是鬥不過現實的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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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網絡、日報、力報

圖片來源:搜狗、日報、力報、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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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撰寫:小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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