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學星相
無春年 真的不可以結婚嗎?
“無春年”是指全年都沒有立春的年份(農曆計算)。我國是以農為主,一年有四季,四季播種及收割都離不開節氣,為了適應節令的變化,古人每19個年頭加入7個閏月,換句話說,就是19個年裡有7年是沒有立春(節令)。
農業社會,農民叫雞蛋做“雞春”,立春就是一年的開始,春,是生命的繁殖,新生的意思,古時候生日,父母給孩子吃雞蛋,新生兒滿月也是派雞蛋,民間還把男性生殖器稱為“春袋”,由此可知,“春”的寓意跟生命是有關聯。
民間把無春(立春)之年稱盲年,盲年“不宜結婚”,筆者認為這是沒有玄學依據的。比如:2019年豬年是無春年,根據中國的曆法,豬年的臘月三十立春,也就是新曆2019年2月4日,這就是說,農曆的豬年沒有立春,民間稱為“無春年”。
曆法上,常年12個月,只有354或355天,個別年份只有353天。有閏月的年份13個月則有383或384天,個別年份長達385天,可包含25個節氣,這樣年首和年尾就各有一個“立春”,成為“雙春年”, 雙春年的下一年只有23個節氣(十二節十二氣),就沒有“立春”,玄學上叫“無春年”,老百姓叫“寡婦年”。
提起“寡婦年”,相信許多人一定感到似懂非懂,只記得一遇到“無春年”,就認為是不吉祥,所以當年不宜婚嫁,否則男當克死妻兒,女當克夫喪子,雙方無法白頭到老之類的話兒,鬧得兩情相悅的准新郎、准新娘哭笑不得,更甚者,還有老人家說,如果在“無春年”結婚還會絕子絕孫。
這樣一說,19個年裡就有7年是沒法結婚,再加太歲年,祖宗死忌年等等,左加右加,看來,我們結婚的日子真的很少了!
筆者從事配婚擇日工作三十多年,常常為新一代的年青人解除疑慮,追本溯源,“寡婦年”是產生於南洋的一種婚俗迷信,南洋人對於婚嫁非常重視,婚嫁前必聘請玄學家擇吉日,當年有對懷孕了的情侶在無春月找玄學家選日,玄學家只可選了一個小凶的日子完成好事,可是,當年女生流產了,在各方壓力下,男方帶著妻子私奔,私奔的過程中,男生跌落山崖死了,女生就成了寡婦,故事揚起來,很多玄學家為了保住名節,紛紛認同“無春年”不婚嫁之說,愈炒愈烈。
佛經上說:男人,女人是了緣來的,無緣不聚,無債不來。來到我們身邊的人,有討債的,有還債的,有報恩的,有報怨的,都是有緣人。其實結婚後夫妻建立佛化家庭,供三寶,互相尊重,體諒彼此不同成長背景所造成的差異性,那麼就算在“無春年”結婚,也不至於一定克夫、克妻、克子。
筆者在此提醒大家,雙春年也好,無春年也吧,結婚是小愛行為,我們結婚後除了善待身邊人,還要學習照顧對方的親人,把小愛變成大愛,這樣的婚姻就不用害怕“無春年”的恐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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