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介“搭船”黑警,兩名“黑警”均收5萬“買關”被拘!
身為警務人員 應盡忠職守,除暴安良 淨化社會不良風氣 但接下來的這些警務人員... 警員醉駕被判1年 本月3號,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的“警鍾長鳴”欄目發出公布! 一名治安警員在2號休班期間,涉嫌醉駕,在友誼大馬路近世貿中心發生交通事故。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在本月3號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已作出判決 判處該休班警員3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為期1年,及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察局表示,已就案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就上述事件,治安警察局領導重新向所有部門主管要求加強教育,提醒所有人員,身為警務人員,即使休班期間,也要注意個人行為操守。 局方重申 一直重視警員之個人操守及道德行為,除了要求人員在執勤期間注意言行,也要求人員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高度的守法意識,對於所有違法行為絕不容忍,一經發現必定依法處理。 事件接踵而來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骨幹警務人員竟會變成“黑警” 知法犯法,濫用職位 為遝碼仔大開方便之門 情節猶如TVB電視劇一樣 “老差骨”變“黑警” 日前,司警偵破一宗懷疑涉及治安警利用職務之便受賄「買關」案件; 疑人事先“打招呼”在大橋澳門口岸受賄警員負責通道出境,獲發新的入境紙變成“合法逗留”,猶如正常通關般進出本澳。 當中,2名被捕的治安警均是“老差骨”,2人均入職24年及27年。 今年4月,2人經友人介紹,認識一名經常在本澳逾期逗留的內地“遝碼”,並答應他偽造出入境紀錄,而就僅此一次,2人的違法勾當即被揭發。 英明一世 糊塗一時 再好的聲譽 再好的骨幹警務人員 稍微行差踏錯 終將一落千丈 事件存在多個疑點 據悉,行賄“遝碼”經常在本澳逾期逗留,是否在此案之前,也曾進行過其他類似行賄事件? 2名治安警為何每人僅為區區5萬元,就為此作出冒險行為,箇中會否另有別情? 事件中出入境管制廳對出入境人士的「出關、入關」流程,是否存在漏洞? 這一系列事件,都緊緊相連,接下來,有待治安警進一步展開調查。 涉案6人全數被拘 昨日(6月4號),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舉行聯合記者會,公布一宗涉及2名現役治安警的受賄案件。 案中共有6名男子被捕,當中2名治安警分別姓梁(44歲)及姓黃(51歲)。 梁警,44歲,1995年入職(至今24年),一直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部門工作,被捕前駐守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 黃警,51歲,1992年入職(至今27年),2008年調往出入境部門,被捕前大部分時間駐守關閘口岸。 至於其餘4名疑犯,其中1名30歲姓武內地“遝碼”涉嫌行賄以及另外3名中間人 3名男中介 姓羅,44歲,商人,本地人; 姓劉,53歲,無業,本地人; 姓楊,51歲,內地人,商人。 涉案的6名疑犯分別被控以行賄、協助、計算機偽造、瀆職、犯罪集團等罪名,已全部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武某重資偽造證明 曾在3月份的時候,警方收到情報,指有警員協助逾期人士進出本澳。 經調查,武某在本澳賭場從事遝碼,由於持商務證來澳,因經常陪客人賭博難免會逾期逗留,若過關隨時被禁入境,為避免影響“生意”,急於找人疏通關系。 今年4月初,武某重資90萬元港幣,要求3名中間人收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的2名治安警,偽造他出境、入境的正式證明。 3名中間人左右搭路,於搭上了案中的2名警員,經商議後“達成共識”,武某在過關前提前打個招呼就行了。 至今年4月底,一切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後,逾期的武某經由大橋澳門口岸出境,通過受賄警員負責的通道過關,對方將逗留期限修改為“合法逗留”,獲發新的入境紙,營造合乎簽注期限內出入境本澳的假象。 一切看似全無破綻,惟2警的勾當被人揭發,司警接到舉報後在治安警察局的協助下展開調查。 但該2名警員不知的是,其中第1名內地中間人第一手便拿取了40萬元介紹費,第2及第3名中間人亦分別拿取20萬元,反而冒險幹實事的2警,每人只得區區5萬元。 本月3號,司警經過部署後與治安警采取聯合行動,先後在東方明珠、石排灣及關閘口岸等地,將6名涉案人士拘捕歸案; 並在相關人士家中合共搜出約110萬元贓款(港幣及人民幣)及首飾等贓物,而從查獲的贓款所看,不排除涉及更多案件。 對於案中涉及2名資深警員,治安警發言人稱,對事件感到震驚及痛心; 表示將會秉公追究2名害群之馬的紀律責任,又會全面檢討出入境各環節流程,完善監管機制,防止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辛苦勞累了20多載 經曆過風風雨雨 區區幾萬塊 就讓自己的名聲毀於一旦了 到底是錢作怪還是人心易買! 看過很好的一段話: 蒼蠅禍害不小於老虎 蒼蠅之猖狂,虎狼之不及 虎狼雖食人,但其藏匿於深山 於人無大害,人不憤 蒼蠅不會噬人,但其橫飛於人前 虎狼補課懼,可懼者蒼蠅也 蒼蠅之危害猶如蟻穴也 打蒼蠅者,百姓之父母也! 素材來源:力報、治安警察局、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治安警察局、網絡截圖、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