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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首屆理監事就職典禮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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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24

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 舉辦首屆理監事就職典禮 盛會展開 2019年6月22日,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將在澳門旅遊塔會展中心四樓宴會廳隆重舉辦: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20周年」暨「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首屆理監事就職典禮」暨「青島澳門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說明會」暨「青澳雙城記開機儀式」。 宴會邀請近200位賓朋齊聚一堂、共襄盛會。 活動簡介 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welcome 重要嘉賓: 1.青島市政協主席 楊軍先生 2.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 姚堅先生 3.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協調部部長 傅鐵生先生 4.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經濟部副部長 朱宏女士 5.全國政協委員 賀定一 女士 6.青島市政協秘書長 王紀剛先生 7.青島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 陳大維先生 8.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 胡義瑛先生 9.青島市委台港澳辦主任 紀家棟先生 10.青島市商務局巡視員 邢立志先生 11.青島市政協港澳台辦公室主任 牟蕾女士 12.青島市政協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 孫宜坡先生 13.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行長 李光先生 14.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澳門科技大學副校長 龐川先生 15.澳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會長 馬志毅先生 16.澳門科技大學校董 江西省聯誼會會長 陳季敏 女士 17.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港澳地區)董事 總經理闞軍先生 18.中國太平保險(澳門)有限公司 總經理 薑宜道先生 19.世界經濟發展報報社社長 曾程本 先生 20.澳門商報集團董事長 鄧文玉 女士 21.渤海輪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於新建先生 22.澳門咀香園董事長 黃若禮先生 23.澳門皇都酒店董事總經理 王淑梓女士 24.寶龍集團錦龍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蔡爾航先生 25.天津佳達船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呂向陽先生 26.澳門阿爾巴尼亞文化經濟促進會會長 劉蘊玲女士 27.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創會會長 張連慶先生 28.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常務副會長 張志慶先生 29.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副會長 石貴成先生、 30.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副會長 黃曉南先生 31.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副會長 高明先生 32.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理事長 郝金龍先生 33.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監事長 柳旭東先生 34.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秘書長 丁立強先生 升旗儀式 活動首先舉辦了升國旗儀式,激昂的國歌聲,表達了每位與會嘉賓厚重的愛國情懷,也是對祖國70周年華誕深深的祝福。 基本方針 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創會會長張連慶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致辭,張連慶會長表示,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是在澳門中聯辦、青島市政府、市政協、市委統戰關心支持下,依托兩地各界人士大力幫助,經過在澳青島鄉親的共同努力,在澳門特區政府依法注冊成立的非牟利社團機構。 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的宗旨是愛國、愛澳、愛家鄉,堅決擁護《基本法》,堅持「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推動澳門-青島在經貿、金融、文化、旅遊、會展等領域交流合作,推動舉辦兩地聯誼活動,就教育、慈善、精准扶貧等方面做貢獻,服務澳門社會和家鄉人民。 張連慶會長強調,聯誼會的成立,時值國家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階段。青島作為中國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是中國通向世界的重要門戶。 澳門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核心城市,可以成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交流合作平台。聯誼會的成立,將很大程度上促進澳門青島兩地的交流互動,助力澳門和青島共同發展。 雙城齊飛 張連慶會長對聯誼會籌備過程中受到眾多領導和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謝。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先生為聯誼會親筆題詞「雙城齊飛」。 澳門中聯辦姚堅副主任蒞臨典禮現場,並為聯誼會題「聚力同行,共謀發展」。青島市政協楊軍主席率青島政府代表團蒞臨典禮現場。澳門青島同鄉聯誼會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積極推動澳門青島兩地交流合作,促進兩地發展,造福兩地人民。 活動花絮 榮耀構架 聯誼會榮譽會長 ●馬志毅先生(澳門省級政協聯誼會 會長) ●龐川先生(澳門立法會議員 澳門科技大學 副校長) ●王淑梓女士(澳門皇都酒店董事 總經理) ●黃若禮先生(澳門咀香園餅家 董事長) ●薑宜道先生(中國太平保險(澳門)有限公司 總經理) ●於新建先生(渤海輪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總經理) ●闞軍先生(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港澳地區)董事 總經理) ●蔡爾航先生(寶龍集團錦隆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梁安琪女士(澳門立法會議員) 聯誼會榮譽顧問 ●寇順利先生 (香港友榮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總經理) ●劉衍俊先生 (香港亞投資本有限公司 顧問) ●林青先生 (鑫正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胡寶玉先生 (青島佳華益進出口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科先生 (中國孔子基金會海外孔子文化大使) ●丘玉珍女士 (先鋒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總經理) 聯誼會創會名譽會長 ●段利寧先生 (錦豐海蓮(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向陽先生 (天津佳達船務有限公司 董事長) ●崔志彥先生 (山東炬通程集團 董事長) ●董瑞婷先生 (香港青島同鄉聯誼會 會長) ●劉蘊玲女士 (中國澳門阿爾巴尼亞文化經濟促進會 會長) ●張新政先生 (青島市台灣同胞投資協會 會長) ●高萍女士 (日本青島總商會 會長) 聯誼會名譽會長 ●楊潔卉女士 (澳門高隆會議展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中原先生 (巴馬丹拿集團 董事) ●周海燕女士 (澳門《新華澳報》副社長兼總經理) ●黃玉詩女士 (精彩生命拓展 執行董事) ●袁凱清女士 (青島市政協委員) 理事構架 創會會長:張連慶 常務副會長:張志慶 副會長:石貴成、黃曉南、高明 理事長:郝金龍 常務副理事長:方靜、陳青飛 副理事長:邱天、薑曉勇、高思光、黃嘉盛 秘書長:丁立強 副秘書長:趙麗靜、鄭雋、孫藝、簡樸 監事長:柳旭東 副監事長:王峻 監事:張清、陳潔婷、張嘉琳 理事:張連慶、張志慶、石貴成、黃曉南、高明、丁立強、方靜、王峻、張海霞、孫藝、鄭雋、薑曉勇、柳旭東、邱天、段利寧、趙麗靜、楊霞、張清、陳青飛、邢曉軍、郝金龍、高思光、石若璽、黃嘉盛、簡樸、崔文靜、李丹、陳潔婷、張嘉琳、王貝 法律顧問:王妍臻 媒體顧問:吳斌 司庫:陳青飛 秘書:鄭雋 媒體支架 澳門商圈、澳門風雲、澳門早晨、澳門時報、澳門勞務網、新快報、澳門生活圈、Love澳門、濠江網、香山網、今日頭條 ▲排名不分先後

一則訴訟再度涉及“八仙飯店滅門慘案”,究竟是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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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24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 “八仙飯店滅門慘案” 轟動港澳長達34年的案件 再度泛起... 八仙飯店、 人肉叉燒包、 滅門凶案等 這些聳人聽聞的字眼 曾一度被改編成電影 但在現實當中 “八仙飯店”事件似乎仍未完結 為什麼多年事件至今仍未完結? 近日,澳門黑沙環第四街一大廈的住宅單位出現業權訴訟,懷疑當年死者遺下的一套單位。 業權訴訟再度引起當年事件... 1、 當年(1993年),香港一套電影將“八仙飯店”改編而成駭人聽聞的“人肉叉燒包”,更將這宗凶殺案推上令人聞之色變的詭奇傳聞; 不過,亦由於案中唯一疑凶黃志恒被捕後自殺身亡,這樁奇案的真相,可能永遠無法重見天日。 案中疑凶黃志恒原名陳梓梁,廣東南海書樓村人士,與一名20多歲的兒子同住。 黃志恒在澳門犯案時已是50多歲。 據當年的資料顯示,黃志恒與家人由南海定居香港後,曾因犯事被判囚5年,出獄後與一名姓黃女子結婚,2人婚後育有2子1女。 案中被害者是鄭林一家人及其親戚共計10人,案發地點是位於黑沙環第四街附近橫街的八仙飯店,而今次判決書中所指黑沙環第四街的單位,疑是鄭林一家當時居所。 據當年新聞報道,黃志恒與鄭林夫婦認識多年,而且經常一起賭博。 在案發前1年(1984年),黃志恒在賭博中贏取鄭林約18萬元葡幣,此後黃志恒聲稱曾多次討債都被拒絕。 在案發當晚(1985年8月4號晚),黃志恒再次前往飯店討債,多番交涉無果,黃志恒當場拿起啤酒瓶“爆樽”挾持鄭林的幼子,並讓在場9人(鄭林一家及廚師)互相捆綁。 最後,黃志恒懷疑狂性大發,將在場人士逐一殺害。由7歲至70歲的10人,無一幸免,全部死於黃志恒手上。 黃志恒承認,自己用了8個小時將所有屍體肢解,然後扔進了垃圾箱內。 在案發後數日,黑沙海灘發現了多件人體殘肢,此後更陸續在附近發現殘肢及人骨。但由於並沒有人報案,警方對於殘肢的調查一籌莫展。 直到1986年4月,警方收到鄭林兄弟的來信,指鄭林突然失蹤、“八仙飯店”及居住物業由一名姓黃男子占有,恐怕鄭林一家已經遇害。 隨著案中唯一疑凶的死亡,據悉黃志恒死前留有遺書,但案件至今依然成謎。 2、 在現實中,有關“八仙飯店”的事情,至今仍未完結,死者懷疑遺下位於澳門黑沙環第四街一大廈的住宅單位,近期出現業權訴訟。 以下用甲、乙、丙、丁、戊分別代替4人。 中級法院判詞提到的時間:甲與其配偶乙、他們的子女及乙的母親,都在1985年8月5號同一日死亡,而這個日子,正是“八仙飯店”滅門當日。 另外,甲與乙生前共同擁有位於黑沙環第四街一大廈3H單位,就是現今業權訴訟的焦點;而3H單位,就在“八仙飯店”附近的第四街。 這些甲、乙、丙、丁、戊的身份,撲朔迷離,令這宗不為人注意的平淡爭產案,拉開了訴訟一面。 3、 日前,中級法院審理一宗爭產上訴案,據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上周二(18號)公布的判詞; 案中涉及的人物、事件發生時間、涉案單位,均與1985年8月5日發生轟動港澳的“八仙飯店”滅門慘案相同。 由於中級法院判詞以甲、乙、丙、丁、戊為代號,但我們有理由相信,不排除甲是“八仙飯店”死者鄭林,乙是鄭妻,丙是鄭妻的親兄弟,丁是丙的繼承人; 而戊則是爭產案的上訴人(不排除是甲或乙一方的親戚)。 戊提出訴訟,要求取得甲、乙2人共同擁有位於黑沙環第四街一大廈3H單位的業權,最終敗訴,單位業權屬丁所有。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公布的判詞原文: 甲及其配偶乙、他們的子女及乙的母親在1985年8月5號死亡,丙(乙的兄弟)成為乙唯一繼承人,開始將甲及乙2人生前共同擁有位於澳門黑沙環第四街X大廈的Y獨立單位出租給其他人。 2001年3月2號,丙在臨終前將該單位口頭贈予並交付給丁,而丁一直在該單位居住。 2015年9月17號,丁向初級法院針對該獨立單位一半份額的登記權利人戊及其配偶提起訴訟,請求宣告他因取得時效而取得對整個單位的所有權。 4、 初級法院對案件作出審理,指丙因其包括乙在內的親人死亡,可依法繼承乙對該單位所擁有的未分割半份額的權利(現登記在戊名下)。 丙在其他人均可知悉的情況下,將單位出租、繳付不動產稅項等。 另外,由於甲沒有任何在生的繼承人,丙取得有關單位彷彿亦繼承了甲對單位所擁有的份額。因此,丙確信自己是單位唯一所有人(而非共有人),對單位行使占有。 5、 丙將單位贈予及交給丁後,丁與家人在單位內生活,在所有人(尤其他的鄰居)都可知悉的情況下繳交房屋稅、地租、水電費等應由單位業主作出的行為,可顯示其具有占有所要求的體素及心素; 因此,丁對有關單位行使占有,且有關占有的性質毫無疑問是和平及公開。 另一方面,由於丁是通過丙的口頭贈予(而不是通過法律要求訂立公證書形式)獲得占有,其占有為無依據的占有。 有關屬善意占有: 但由於原告證明了他取得占有時相信自己並不侵害他人的權利,因此,據1966 年《民法典》第1259 條及第1260 條第1 款及第2 款(現行《民法典》第1183條及第1184條第2款)規定,有關屬善意占有。 根據1966年《民法典》第1296條( 現行《民法典》第1221條)規定,無依據但屬於善意的占有,取得時效的期間為15 年。 初級法院接著分析,可否透過取得時效取得單位權利的問題。 關於原屬於甲的那部分份額,由於未有人針對該部分提出答辯,時效從未中斷; 因此,該份額從原告取得占有之日(2001年3月2號)起直到庭審辯論結束之日(2018年3月19號),已完成取得時效的15年期間,丁可取得該份額的權利。 6、 戊不服向級院提出上訴 關於原來由乙擁有單位的份額,現登記在被告戊的名下。 2015年11月24號,戊對丁向法院提出取得時效的請求作出答辯,該答辯按相關法例規定導致時效期間中斷,當時期間只經過了2014年8月22號,未達到取得時效所需要的15年規定。 但由於將單位贈予丁的丙對單位亦曾行使占有,其在1994年獲司法判決確認其繼承人身份,使其對有關單位的占有變為有依據的占有,其占有推定為善意。 7、 丙與丁的占有性質均屬善意,根據1966年《民法典》第1256條(現行《民法典》第1180條第2款)規定合並。 換言之,丁對單位的占有合並在丙的占有(在1985年開始)上,有關占有的期間已經過差不多30年,滿足了透過取得時效取得登記在戊名下的單位未分割半份額權利的15年期間要求。 因此,初級法院判處丁勝訴,宣告丁以時效取得方式成為相關獨立單位的所有權人。 戊向中院再提上訴 被告(戊)不服,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被告指丁的占有與丙的占有屬於不同性質,因為丁不是因為繼承而取得占有,丁以有別於丙的物權名義作出占有。因此只可在較小范圍的占有限度內發生合並。 較小范圍的占有為丁的占有,因此有關占有未達取得時效所需的15年要求,丁不可取得有關單位涉及其份額的權利。 中院維持初院判決 中級法院合議庭指根據已證明的事實,丙及丁的占有性質均為善意、和平及公開,且占有均是以所有權的物權名義作出,盡管被上訴判決認為丁的占有屬無依據,而丙的占有屬有依據,也不妨礙丁及丙的占有可根據現行《民法典》第1180條第2款的規定合並。 因此,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初級法院的判決。 長達34年的滅門慘案 多少年的恩怨 至今還是在水深火熱之中 本以為事件會隨風而去 但誰會預料事件再度被翻出 34年前是為了要債 34年後是為了房子 今時不同往日 一切都要根據法律而定 素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攝圖網、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重量級消息!澳門前工務局局長財產全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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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22

一則消息在不經意期間 映入了小編的眼中 擦了擦眼 哦?原來不是假的 前工務局局長財產被扣押 據葡文澳門電台報道,檢察院扣押前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及其家人財產,被扣押的財產包括40個不動產,大部分都是賈利安名下。 ▲圖源:文彙報 相關單位被凍結 據報道,40個不動產當中包括有住宅單位、車位及商店,這些都是他在1995至2016年期間買入,亦有2個以賈利安及其妻子名義購入的單位。 另外,檢察院也凍結2個只以賈利安妻子名義購買的單位及1個寫字樓單位。 以賈利安的女兒名字登記的1個單位及2個車位,並也凍結一家賈利安的女兒為董事的公司,當中持有1個倉庫、寫字樓及1個商業單位。 廉政公署以及檢察院並未透露 在最新的申報收入聲明中,賈利安申報他與妻子以共同取得財產制結婚,在離開政府之前,他聲稱自己是4個單位的業權人。 據悉,葡文澳門電台試圖確認與此次被調查所涉及的罪行,以及賈利安是否為主要人士。 檢察院的回覆,表示沒有任何要披露的內容。 針對有傳媒報道指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及家人的財產被司法機關扣押,廉政公署稱收到多宗傳媒查詢和求證,廉署基於刑事調查的考慮和既定的工作程序,現階段並無任何消息透露。 廉署重申,將會一如既往,堅決打擊貪腐犯罪,致力建設公正廉潔的社會環境。 資料顯示,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於14年11月1號自願退休,已入職公職超過36年,包括在工務局這一“熱廚房”任局長10多年。 現時,廉政公署以及檢察院 還未透漏相關消息 但是,既然財產被凍結 就證明點什么了 水太深,也有幹的時候 素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違規的士”每月共檢控400宗以上,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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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22

《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 已經按時生效 法案增加監察措施 同時也加大了處罰力度 雖然有所減少 但部分違規的士還是在人海中出現 自「新的士法」生效後,違規的士的確少了很多,曾經多次違規的的士,到現時也安分守己了,但要說全部的士都循規蹈矩的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在法律面前,還是人人平等的。 講多無謂,行動實際... 6月3號生效的「新的士法」,直至5號,就錄得9宗有關的士違規檢控;分別涉及拒載、濫收車資及拾遺不報。 6月3號至6月20號,治安警察局對有關的士違規的檢控合共錄得38宗,當中包括15宗濫收車資以及12宗拒載。 有關的士違規包括 ◆議價 ◆拒絕運載乘客到目的地 ◆未將乘客遺留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 ◆無適當展示的士駕駛員證 ◆載客時以不適當或不合法的車速行駛 ◆表旗蓋下時上客 ◆無啟動計費載客或完成行程無停止計費等11宗其他違法行為 “新的士法”正式生效後,治安警察局持續派員到本澳多處進行不定點的巡查及執法工作。 其實,由今年1月開始,治安警就一直公布每月的檢控違規的士案件; 直到6月份,的士違規現象有所減少,同時也遏制了的士的濫收車資以及拒載現象。 以後,希望會更好一點,至少給本澳的士挽回點名聲,畢竟,一些負面的事件,都關乎於整座城市的文化。 今年違規的士個案 1 今年1月份,治安警公布共檢控違規的士519宗,當中以濫收車資355宗和拒載100宗為主,合共455宗,占違規總數約88%。 另外,警方還票控了14 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2 今年2月份,治安警公布共檢控違規的士756宗,當中以濫收車資和拒載為主,合共673宗,占違規總數約89%。 另外,警方還票控了26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3 今年3月份,治安警公布共檢控違規的士427宗,濫收車資和拒載為主,合共366宗,占違規總數約85.7%。 另外,警方還票控了10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4 今年4月份,治安警公布共檢控違規的士443宗,當中以濫收車資和拒載為主,合共390宗,占違規總數約88%。 另外,警方還票控了13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5 今年5月份,治安警公布共檢控違規的士493宗,當中以濫收車資和拒載為主,合共448宗,占違規總數約90.9%。 另外,警方還票控了8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6 今年6月至今,共錄得38宗,當中包括15宗濫收車資以及12宗拒載。 當局持續進行打擊工作 1、如警員目睹有的士違規情況,可實時作出票控; 2、如接到市民或旅客投訴,當局將會主動調查,有足夠證據會作檢控。 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 今年以來,每月違規的士的宗數都在400以上,在“新的士法”重新訂定相關罰則,以及警方連日執法,的確有改善跡象。 但在現實的社會中,事情往好的一面發展是眾所盼望,希望本澳日後的的士,不再是別人口中的的士... 綜合體育館停車場調整收費 此外,交通事務局還宣布了一則消息。 7月1號(周一)淩晨零點起,交通事務局接管關閘綜合體育館停車場,屆時其收費會調整至與本澳其他公共停車場一致,且不設月票。 另外,同一時間交通事務局會登記場內所有已停泊的車輛,並根據《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相關規定檢視有關車輛; 倘其連續在公共停車場停泊逾8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場內運作的位置或占用多個泊車位視為濫泊,將依法處理該類濫泊車輛。 關閘綜合體育場館停車場共有810個輕型汽車泊位及632個電單車泊位,交通事務局早前已就該停車場之管理及經營進行公開招標; 現時,交通事務局正進行評標工作,並須經過相關行政程序確定服務判給,在完成有關程序前,由7月1號起,先由交通事務局臨時管理,並按照有關公共停車場經營規章進行收費。 ◆◆輕型汽車收費標准◆◆ 日間(上午8:00至晚上8:00前) 輕型汽車收費每小時或不足1小時6元 夜間(晚上8:00至翌日上午8:00前) 輕型汽車收費收費每小時或不足1小時3元 ◆◆摩托車收費標准◆◆ 日間收費,每小時或不足1小時2元; 夜間收費,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1元,不設月票。 服務判給後,獲判給公司將按照有關合同要求,完善停車場的設備及設施,以及競投時所提出的管理及經營計劃作出經營,服務判給期為6年。 素材來源:交通事務局、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交通事務局、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