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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交慳多拿 baby】 澳門抵食火鍋放題特輯 -14.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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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s!・2023-04-14

有咩開心得過一大班人圍埋一齊傾偈,暢飲暢食,依家小編為大家推介幾間抵食嘅火鍋放題,等大家食得盡興! 1.帥鍋 帥鍋一人一鍋2小時任食放題,啤酒汽水任飲價位都係 $148 – 168起,包括多款肉類海鮮,最啱同朋友去暢食暢飲一番! 帥鍋 地址:寶暉海景花園地下D/E鋪 電話:2842 1987 地址:慕拉士街4-6富大工業大廈地下E鋪 電話:2880 5880 2.泰鍋 泰鍋主打泰式火鍋,最適合好辣嘅朋友,有多款湯底選擇包括青咖喱雞湯、冬陰公湯,價格都係 $173 起! 泰鍋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廣華大廈421號地下 電話:2876 2580 3.CTM 依家CTM 預付卡客戶 $78 即可享 3 個月 TVB Anywhere(原價:$68 / 月) 、hmvod (原價:$49 / 月) 或 JOOX 服務(原價:$58 / 月),俾您享盡精彩劇集電影及熱門音樂! 4. 如在蜀毛肚老火鍋 如在蜀」任食火鍋 2 小時任食星期一至四都係每位 $188*,包括多款火鍋種類,仲有燒烤小吃、手搖、甜品等,豐富又抵食呀! 如在蜀毛肚老火鍋 電話:2878 0000 / 6888 8210 地址:澳門海灣南街寶翠花園利明閣地下門牌9號 5. 凱旋門酒店喜慶堂 凱旋門酒店喜慶堂午市火鍋行政套餐只要每位 $88* , 有多種湯底選擇,可選牛、豬、雞及素食套餐,仲包甜品飲品,非常豐富! 凱旋門酒店喜慶堂 電話:2833 6399 / 6688 9338 地址:澳門城市日大馬路凱旋門酒店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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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中介“搭船”黑警,兩名“黑警”均收5萬“買關”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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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05

身為警務人員 應盡忠職守,除暴安良 淨化社會不良風氣 但接下來的這些警務人員... 警員醉駕被判1年 本月3號,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的“警鍾長鳴”欄目發出公布! 一名治安警員在2號休班期間,涉嫌醉駕,在友誼大馬路近世貿中心發生交通事故。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在本月3號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已作出判決 判處該休班警員3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為期1年,及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察局表示,已就案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就上述事件,治安警察局領導重新向所有部門主管要求加強教育,提醒所有人員,身為警務人員,即使休班期間,也要注意個人行為操守。 局方重申 一直重視警員之個人操守及道德行為,除了要求人員在執勤期間注意言行,也要求人員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高度的守法意識,對於所有違法行為絕不容忍,一經發現必定依法處理。 事件接踵而來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骨幹警務人員竟會變成“黑警” 知法犯法,濫用職位 為遝碼仔大開方便之門 情節猶如TVB電視劇一樣 “老差骨”變“黑警” 日前,司警偵破一宗懷疑涉及治安警利用職務之便受賄「買關」案件; 疑人事先“打招呼”在大橋澳門口岸受賄警員負責通道出境,獲發新的入境紙變成“合法逗留”,猶如正常通關般進出本澳。 當中,2名被捕的治安警均是“老差骨”,2人均入職24年及27年。 今年4月,2人經友人介紹,認識一名經常在本澳逾期逗留的內地“遝碼”,並答應他偽造出入境紀錄,而就僅此一次,2人的違法勾當即被揭發。 英明一世 糊塗一時 再好的聲譽 再好的骨幹警務人員 稍微行差踏錯 終將一落千丈 事件存在多個疑點 據悉,行賄“遝碼”經常在本澳逾期逗留,是否在此案之前,也曾進行過其他類似行賄事件? 2名治安警為何每人僅為區區5萬元,就為此作出冒險行為,箇中會否另有別情? 事件中出入境管制廳對出入境人士的「出關、入關」流程,是否存在漏洞? 這一系列事件,都緊緊相連,接下來,有待治安警進一步展開調查。 涉案6人全數被拘 昨日(6月4號),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舉行聯合記者會,公布一宗涉及2名現役治安警的受賄案件。 案中共有6名男子被捕,當中2名治安警分別姓梁(44歲)及姓黃(51歲)。 梁警,44歲,1995年入職(至今24年),一直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部門工作,被捕前駐守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 黃警,51歲,1992年入職(至今27年),2008年調往出入境部門,被捕前大部分時間駐守關閘口岸。 至於其餘4名疑犯,其中1名30歲姓武內地“遝碼”涉嫌行賄以及另外3名中間人 3名男中介 姓羅,44歲,商人,本地人; 姓劉,53歲,無業,本地人; 姓楊,51歲,內地人,商人。 涉案的6名疑犯分別被控以行賄、協助、計算機偽造、瀆職、犯罪集團等罪名,已全部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武某重資偽造證明 曾在3月份的時候,警方收到情報,指有警員協助逾期人士進出本澳。 經調查,武某在本澳賭場從事遝碼,由於持商務證來澳,因經常陪客人賭博難免會逾期逗留,若過關隨時被禁入境,為避免影響“生意”,急於找人疏通關系。 今年4月初,武某重資90萬元港幣,要求3名中間人收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的2名治安警,偽造他出境、入境的正式證明。 3名中間人左右搭路,於搭上了案中的2名警員,經商議後“達成共識”,武某在過關前提前打個招呼就行了。 至今年4月底,一切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後,逾期的武某經由大橋澳門口岸出境,通過受賄警員負責的通道過關,對方將逗留期限修改為“合法逗留”,獲發新的入境紙,營造合乎簽注期限內出入境本澳的假象。 一切看似全無破綻,惟2警的勾當被人揭發,司警接到舉報後在治安警察局的協助下展開調查。 但該2名警員不知的是,其中第1名內地中間人第一手便拿取了40萬元介紹費,第2及第3名中間人亦分別拿取20萬元,反而冒險幹實事的2警,每人只得區區5萬元。 本月3號,司警經過部署後與治安警采取聯合行動,先後在東方明珠、石排灣及關閘口岸等地,將6名涉案人士拘捕歸案; 並在相關人士家中合共搜出約110萬元贓款(港幣及人民幣)及首飾等贓物,而從查獲的贓款所看,不排除涉及更多案件。 對於案中涉及2名資深警員,治安警發言人稱,對事件感到震驚及痛心; 表示將會秉公追究2名害群之馬的紀律責任,又會全面檢討出入境各環節流程,完善監管機制,防止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辛苦勞累了20多載 經曆過風風雨雨 區區幾萬塊 就讓自己的名聲毀於一旦了 到底是錢作怪還是人心易買! 看過很好的一段話: 蒼蠅禍害不小於老虎 蒼蠅之猖狂,虎狼之不及 虎狼雖食人,但其藏匿於深山 於人無大害,人不憤 蒼蠅不會噬人,但其橫飛於人前 虎狼補課懼,可懼者蒼蠅也 蒼蠅之危害猶如蟻穴也 打蒼蠅者,百姓之父母也! 素材來源:力報、治安警察局、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治安警察局、網絡截圖、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海一居」置換房來了,原「海一居」樓花買主需注意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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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04

海一居事件轟動整個澳門 樓花買家上不了房是 一直以來紛爭的事件 但最近,海一居的一則消息 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注意 海一居置換房 本月17號至8月16號,政府接受原海一居樓花購買者申請購買置換房; 不過,暫時還沒有交樓時間,需要根據登記者的數量,再進行盡快規劃,樓宇規格則以私樓標准興建。 行政法務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趙淵表示: 原海一居的置換房面積和戶型,會統一設計幾種面積和戶型,雖無辦法與之前完全符合,但面積差異不會超過5%。 而原海一居購買者亦額免適用《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制度,即手頭上有物業者,購買置換房不用加征印花稅。 林金城亦指,原海一居人士可以當時的一手樓花價購買置換房,但需有關人士作登記後,才能具體掌握他們的樓價。 強調有關價格不會作為都更換樓人士的置換房價的參照,都更置換房價將來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行政長官批示 符合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條件的原海一居樓花及二手樓花買家; 可於本月17號至 8月16號,向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購買興建於黑沙灣新填海區“P”地段的置換房,逾期未申請者將喪失購買資格。 置換房的實用面積參照申請人預約購買的在建獨立單位的實用面積,兩者之間相差最多為原在建獨立單位實用面積的5%。 申請人購買的置換房的售價為: 其預約購買的在建獨立單位的價格及實用面積計算出的每平方米單價,再乘以該置換房的實用面積所得出的金額。 原海一居樓花的個人、夫婦或共同擁有的買家均只能購買1間置換房。 市政署綜合服務及質量監察廳廳長何菁華表示,都更公司委托市政署協助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設立專櫃代收申請文件,市政署會分階段安排合資格人士辦理申請。 除海一居置換房之外 經屋也進行了每日按序 安排前往房屋局辦理入住手續 以及與家團簽署租賃合同等 經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 房屋局今年初公布2017年社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首批162戶合資格家團由本月3號起,按序往房屋局簽署租賃合同及領取單位鎖匙,隨即可作出入住安排。 房屋局表示,截至今年5月31號,社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共6,349戶。 其中,經審查符合資格待上樓共162戶。 由本月3號起,每日按序安排前往房屋局辦理入住手續,包括在講解入住社會房屋事項、租賃合同內容後,與家團簽署租賃合同及領取單位鎖匙。 另外,有566戶正進行資格審查,37戶需跟進法律程序,84戶放棄或除名,1戶中止甄選程序,剩餘的5,499戶為待甄選家團。 一系列的住房問題都得到了回應 相關樓花買主的置換房 以及經屋輪候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 都需根據程序來申請及進行審查 剩下的,就等候安排 海一居的樓花買主可別忘了 在限定期內申請購買資格喲~ 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假結婚”再度被揭發!究竟什么是假結婚、怎樣才是真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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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04

在澳門這片繁華勝地 諸多雜事無奇不有 偷渡、走私、逾期逗留、假結婚等等 這些情況時而發生 但最近,假結婚的個案有上升趨勢 司警再度出動調查 眾所周知 澳門身份證貴如鑽石 不但一證千金難求 且近年來還導致了假結婚泛濫成災 也成為了不法分子手中一把犀利的武器 01相差20多歲的假夫妻 今年年初,本澳一名50多歲的男司機涉嫌為40,000港元,與剛離婚3個月的一名30多歲香港女子假結婚,2人同被治安警拘捕。 雖然2人否認假結婚,警方以「偽造文件罪」及「身份虛假聲明罪」控告2人並移交檢察院處理。 警方透露,男子姓黎,澳門居民; 女子姓林,持香港居民身份證,報稱無業。 案情指,林女離婚僅3個月,便與黎男再婚,隨後申請來澳門與原丈夫團聚,並同時申請與前夫的9歲女兒及4歲兒子來澳定居。 然而,警方發現夫妻年齡相距約20年,當中疑點重重,隨即立案調查。 今年1月21號,警方到黎男位於美副將大馬路的單位調查,其家傭表示黎男每晚回來休息都孤身一人,沒有帶任何女性返家過夜,單位內也不見「妻子」林女居住的痕跡; 而林女則與前夫家姐同住在哥英布拉街某個單位,單位內同樣沒有找到「丈夫」黎男居住的跡象。 2018年9月,黎男在結婚後,銀行賬戶突然多了一筆港幣40,000元存款。其中,黎男解釋不了存款來源。治安警將2人拘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02兄長迎娶小姨子 日前,治安警揭發來自同一個家族的2個家團假結婚; 在該2個家團當中,有成員重組結婚變成4個家團,使惠及的居留權由原來的5人增至10人,全部已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2名相關人士現時為非永久居民身份。 案中4名嫌疑人在2002年先後與伴侶離婚,同年其中2人分別與侄子和小姨結婚,再以投資居留方式,惠及他們與原配的子女和伴侶取得澳門居留權。 被捕4名嫌犯以偽造文件、虛假聲明等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第1嫌犯:大張老婆 第2嫌犯:大張老婆的妹妹 第3嫌犯:小張老婆 第4嫌犯:大張的兒子 2002年,張某兄長(簡稱大張)與老婆離婚,然後和老婆的妹妹結婚,簡單來說,大張娶了自己家的小姨子。 大張與小姨子結婚後,以投資移民來澳定居,假結婚令到2人原本的2個女兒皆順利拿到永久居留權。 在同一年當中,大張的弟弟小張與老婆離婚後,而小張老婆與大張的兒子結婚,也就是侄子娶了自己的嬸嬸。 小張的老婆和大張的兒子假結婚來澳定居後,讓小張老婆原本的3個女兒皆順利拿到永久居留權。 2個家團假結婚的目的已經達成,雙方就開始離婚,即大張和老婆的妹妹離婚,小張老婆與大張的兒子離婚,緊接著雙方與原先對象複婚。 正因為他們的種種可疑的行為,警方對此產生了懷疑,以此揭發了是次假結婚投資移民的案件。 當中2個家團來澳定居的資格增加至4個,而原本惠及到5人的來澳定居資格經重新組合變為10個人。 治安警所言的10人包括案中的4名嫌犯均已成功取得永久居留權,治案警續稱2名嫌犯的伴侶同時申請複婚,1人被捕、另1人仍未尋獲,案件已通知貿促局跟進。 03假結婚,認假仔 治安警再揭發一宗假結婚投資移民案件,有人以冒認生父、虛假聘用、假結婚及投資移民等方式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案中5名人士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警方已通知他們前往檢察院跟進調查。 第1嫌犯:劉女,40多歲 第2嫌犯:劉男,40多歲 第3嫌犯:劉男,60多歲 第4嫌犯:莊男,50歲 第5嫌犯:戴女,40多歲 本月3號,治安警公布案情稱: 2002年3月6號,一名姓戴的女嫌犯逾期逗留澳門期間誕下了一名男孩。 當時,嫌犯3劉男涉嫌冒認為男孩的生父,讓該名男孩獲得澳門居民身份。 2002年3月28號,戴女誕下男孩後,警方相信男孩的真正生父是第2嫌犯劉男(離婚)。 2002年3月29號,第2嫌犯劉男與第戴女離婚後,即與案中第1嫌犯劉女(嫌犯3劉男的次女)假結婚,2人並在當年11月20號以投資移民方式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此後,戴女再出奇招,透過案中第4嫌犯莊男(嫌犯3劉男的長女婿)經營的參茸店,以虛假聘用方式,以外地僱員身份留在澳門,而且第5嫌犯戴女、與她生育的男孩及疑是男孩生父的第2嫌犯劉男,一直共同生活在祐漢區某單位。 直至2012年3月,第5嫌犯戴女與第2嫌犯劉男複婚,因而揭發事件。 涉案5人否認犯罪行為,又聲稱之間沒有金錢來往,治安警以「偽造文件罪」將眾嫌犯移交檢察院處理。 兄長迎娶小姨子 侄子迎娶自家嬸嬸 假結婚,認假仔等等 為獲取澳門身份證 各關系不惜搞得亂七八糟 若不是相關警員撥開層層迷霧 還真被這些錯亂的關系蒙混過關 那究竟什麼是假結婚、怎樣才是真結婚? 所謂假結婚,但男女雙方確實在官方機構,正式登記、宣誓、注冊成為合法夫妻,2人拿的是合法文件,只不過被官方發現,男女雙方的結合,存在利益交換,因而觸犯「偽造文件罪」。 既然雙方拿的是合法文件, 又何來「偽造」? 現時, 也只有如保安司的修法。 但具體細節如何修訂? 官方又該如何搜證? 據過去假結婚案例,申請來澳定居的一方,不排除大部分是覬覦本澳居民身份證帶來的福利及津貼(這當然有看低內地人士之嫌); 於是,辦案人員根據這些推論,對一些「結了離、離了再結」的古怪個案,進行不定期審查及家訪,以確定當事人是否有假結婚的嫌疑。 官方搜證,要有著極強客觀環境證據。 例如,當事人利益交換的過程、支付中介人費用、雙方簽定「結婚協議」等,才能成立這種「主觀判斷」,但試問在現實世界中,一對男女結合,又怎能不涉及利益交換? 例如,女方要男方有樓有車,撇開白紙黑字的「結婚協議」外,真結婚和假結婚,又有什麼麼分別? 何謂發假誓、虛假陳述? 除了上帝,誰會知當事人發誓那一刻,是否有真心真意?之後情變,做不到當初誓言,就是發假誓嗎? 換言之,兩地都沒有針對假結婚的法例。 因為,真與假實在極難判定。退一步講,即使是修法或新訂法例,亦離不開如何搜證,倘若證據不足,當事人不承認(即使承認,口供不等於證供),或行使“嫌疑沉默權”,那當局又該怎麼辦? 04假結婚重判8年的刑罰 在此,我們不妨參考外國做法,就是真假結婚沒有罪,而是在申請居留權方面,進行極嚴格審查,不通過不能居留,不能居留,就沒有留澳7年而取得身份證的「空子」可鑽; 再說,目前重判8年的刑罰,更是誇張交通意外「過失殺人」亦不過1年徒刑。 其實,只要把好居留權這關口,不失為既人道也合法理的做法。 澳門身份證難求也是眾所周知 若真真正正以相愛的方式結婚 相信得到澳門身份證 也只是時間問題 要是弄虛作假 為達到自己的目的 終將會被繩之於法 材來源:力報、治安警察局、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治安警察局、網絡截圖、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現大量“硬銷”中介,珠警現場教育4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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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03

在現實生活中 競爭是越來越大 不少人頂著壓力一步一步前行 真的是“揾食艱難” 眾多推銷人員在一個環境中 尋找商機,推銷自己的產品 不怕日曬雨淋,只要有路人 就會親切地遞上一張海報 阿姨、叔叔、阿伯.... 現在買房有優惠.... 現在在搞活動... 然後.... 大量中介現身口岸 近日,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陸續出現大批樓市中介人員,對往來旅客死纏爛打“硬銷”樓盤; 拱北警方先後有效維護口岸地區正常秩序,對硬銷人員作出了相關的行政處理: 行政拘留4人、 行政警告42人、 現場教育25人。 今年以來,警方累計已對此類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予以行政警告200多人次、現場教育約400人次。 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是全國唯一粵港澳三地互通、客貨兼備的陸路口岸,大橋開通後,無論是周末還是小長假,珠海口岸旅客都是紛至遝來。 所以,中介人員看准了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這個地方,隨之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地產中介推銷員前往尋找商機。 今年以來,隨著中介人員的聚集增多以及業務競爭激烈,有中介人員不服從警方及口岸工作人員的勸喻,三五成群在旅檢大樓通道口對往來旅客叫喊、圍堵、拉扯、追隨等,死纏爛打推銷樓盤。 而且,每到節假日或周末旅客高峰期,三五成群的中介人員行為越是活躍,嚴重影響旅客通行和口岸地區秩序。 過往旅客也進行了多番投訴,給珠海城市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近日,大橋派出所曾加大對口岸區域及周邊的巡查,對此類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警告、現場教育等處罰,但仍難以有效遏制此類令人厭惡的“硬銷”行為。 據悉,這些中介推銷人員多來自二手樓盤,個別中介機構還制訂有嚴格的推銷制度,到大橋口岸推銷設置有輪崗、簽到等上班環節加以督促。 加上在高額利益提成的驅使下,此類中介推銷員的手段繁多且不斷惡化,甚至不惜采取聚集、攔截、尾隨、滋擾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方式,死纏爛打招攬客戶。 拱北警方重拳整治該行為 5月22號中午,在現場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關某(18歲,廣東中山人)進行傳喚,該男子今年以來已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先後被警方當場警告處罰5次。 經審訊,關某也對在入境大廳門口多次以攔截、尾隨等方式滋擾過往旅客,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5月26號,拱北警方再次出動,現場盤查70名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人員,其中當場警告42人、教育25人。 同時對已有多次警告處罰前科的許某(23歲,江門人)、羅某(19歲,廣州人)、鄧某(24歲,江門人)等3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拱北警方強調,下一步將約談相關中介機構公司的負責人,要求其加強員工管理,規范推銷行為,切實維護珠海形象,切勿以身試法。 拱北警方表示,警方將繼續對幹擾旅客正常過關的不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打擊口岸地區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口岸安全有序的通關環境,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重要門戶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相關管理處罰法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拱北警方依法對關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該項規定對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正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 從以上情況來看 都是些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 為了自己的業績而不顧市民的感受 這已是個不可取的方法了 盲目銷售是種錯誤的方式 何況還是死纏爛打 推銷本就沒有涉及違法犯罪行為 但是以上的如此做法 已成為擾亂公共秩序 揾食艱難,本就不易 所以,大家還是安分地做好本職工作 以思維去出售自己的東西 才是最好的選擇 材來源:日報、珠海公安、網絡 圖片來源:珠海公安、網絡、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退休警員吞槍自殺,留下一封遺書獨自默默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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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03

日前,一則突如其來的消息 震撼了整個治安警察局和坊間 一名退休警務人員竟會吞槍自殺 在這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 一眾所想 身為一名警務人員 應當懂得維護社會治安 保護自身的安全 但偏偏為何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呢 退休警員吞槍自殺 6月1號晚上9點34分,治安警察局接報,在氹仔哥英布拉街濠庭都會第15座22樓某單位,發生一宗懷疑自殺事件,死者為治安警察局一名退休警務人員。 司警表示,死者女兒在1號晚上約9點35分到該單位探望死者,當女兒入到房間時,發現死者伏在地上,手旁有一支手槍,於是報警求助。 經初步調查,死者姓鄧,男性,年約57歲,澳門居民,為治安警察局退休警務人員,職級副警長,在2012年1月退休,持有自衛槍牌。 死者生前擁有自衛槍,在其耳朵的上方及耳背均發現槍擊造成傷勢,而自衛槍亦在其身旁被發現,初步分析其傷口情況與現場環境吻合。 初步排除他殺,現場留有遺書,相信死者因私人問題而輕生(不排除因病厭世);對於該名退休副警長的不幸離世,治安警察局對其家人表示深切慰問。 案件暫列作自殺案處理,已交由調查科跟進。 死者生前遺留的那一封信 目的是想給最親的人看到 或許知道自己死亡在即 所以在臨時前把剩下的事情 都給予在這封信上 自事件曝光後,澳門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在本月2號受訪表示對該事件深表難過,並已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而經初步的調查,該事件並不涉及「被自殺」。 馬耀權還透露,局方目前擬修改《武器及彈藥規章》,包括自衛槍申請規定,將朝嚴謹方向修法; 據回歸前的法例,警員可因應實際需要向當局申請自衛槍械,但隨著社會科技的進步及治安逐步安穩,當局近年已進一步收緊申請規定,如非必要當局並不會批准獲發,更指出近5年基本上未曾批出自衛槍械。 申請自衛槍 其實,申請自衛槍並非難事,即使派駐本澳之領事團成員、商人、以至賭場荷官,都可以合法擁有自衛槍。 申請人士只須申領《刑事紀錄證明書》,交四張相片,再交一個「執行專業活動」的證明書,再加身份證及若幹費用(估計數百元),就可以申請到一個自衛槍准照,拿著准照,就可到指定槍店買槍。 馬耀權強調「唔系每一個(退休)警員都會有」。 馬耀權續指,該法律已沿用超過20年,認為未能符合現時實際情況,因此當局正計劃修改法律,會重新根據警員個人意願及審視警員條件而再作出決定。 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表示 自上任局長以來,已取消約500名持槍人士的資格,至目前為止,約有2,000個持有自衛槍械准照,包括現職、退休警員,保安等的社會人士,而持有自衛槍械人士必須每年接受當局的重新審核,且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梁文昌續稱,修改法律將會包括武器彈藥出入口等條文,目前已准備進入完成文本階段,稍後移交行政會討論。 若一個人把生死看淡了 那帶有槍支和沒有槍支 又有什麼區別呢 但為何一名退休7年的警務人員 還可以配有槍支呢 如今,死者已逝 只願遠方的他 再也沒有痛苦纏繞 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攝圖網、力報、網絡截圖、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