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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市民再陷“投資”騙案,百名苦主損失逾千萬人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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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13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曾幾何時 澳門市民曾在江門投資受騙 一浪接一浪 澳門市民買商鋪再被詐騙 世界投資大師索羅斯說過ldquo;投資本身沒有風險,失控的投資才有風險。rdquo; 曾發案件 今年1月份,澳門約70多名市民在內地江門購買了地產項目「光博彙」,涉及的款項約2,000多萬元人民幣。 但誰料,該小業主反映該項目銷售手法及行為可能存在違規情況,且原訂前年及去年底可收樓,現在幾乎停工,發展商更稱正進行資產重組。 小業主憂慮項目爛尾令他們血本無歸。 而一眾小業主已多次向發展商和地產中介公司查詢,均得不到正面回應。 大部分小業主於2015至2017年期間買入,主要是購買商鋪。 而有關項目主要客戶為港澳居民,尚有江門和珠海等地數百戶業主,他們大部分是透過江門及珠海市的地產中介購買有關項目。 律師分析 經律師表示,「光博彙」項目的銷售手法及行為可能存在違規情況。 例如,相關發展商和地產中介向他們提供未能核實真偽的資料;使用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印章和合同; 多項收費不透明,買家購買物業的部分款項被指屬中介費和宣傳費,從而私自扣起或轉移,甚至收費後不給予單據等等。 業主除了希望能追討應有賠償外,希望能理清當中的是否存在不法銷售行為,以免有更多居民受騙。 據悉,光博彙受害業主已到相關部門求助,然而能否追回損失,仍是一個未知數。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投資quot;騙案quot;再度泛起 ldquo;追討無門rdquo;這四個字 讓苦主無法面對這是真的 澳門市民再陷騙局 澳門quot;苦主quot;召開記者會 現場擺滿求助標語 本月12號,約100名澳門quot;苦主quot;召開記者會,疑似大灣區投資quot;騙案quot;再度出現。 逾百名澳門市民表示,在中山購買商鋪被詐騙,一個格仔鋪位約20至30萬元人民幣, 其中,涉及金額高達1千萬人民幣。 案情回述 2016至2017年間,他們透過「暨滿房地產有限公司」在中山市西區富華道購置「樂8星城」商鋪; 涉及金額達1千多萬人民幣,甚至有苦主最高投入100萬人民幣。 雙方在2017年簽訂《商鋪買賣合同》,「暨滿」公司須於2018年4月30日前交付鋪位予苦主,但苦主支付全部購鋪款後,相關交付手續至今仍未完成,更遑論能收到當時簽訂的格仔鋪。 最後,業主們卻發現該地產商是空殼公司,商鋪的業權並非由「暨滿」公司擁有,而是由中山市「榮光置業有限公司」所擁有,因此無法辦理房產證; 而「暨滿」的實際負責人與「榮光」公司存在糾紛,雙方就商鋪的權屬問題正在打官司。 租金返還只是一場騙局,就連自己購買的商鋪也不見蹤影。 當這些苦主得知自己陷入騙局後,就開始四處走訪中山市政府部門,但都求助無果。 四處行騙? 早在2015年,有些澳門苦主就已經買入這個地產商的,另一個quot;星濠quot;項目,雖然辦理到房產證,但收取租金一段時間後再無下文,懷疑這個地產商四處行騙。 苦主們指出,總受騙的人數接近1,000人,涉及金額高達2億元人民幣,其中澳門苦主超過百人,涉及金額1千多萬元人民幣。 當中,更有苦主購買3、4個商鋪,涉及100多萬元人民幣。 苦主擔憂恐怕被拖時間,怕是追討無門。 案件被宣告推遲 受騙業主們稱,自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因涉事的其中一間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拖延至本月20號才將開庭。 他們將去信中聯辦,希望中聯辦及澳門特區政府伸出援手,協助調查事件,追回被騙款項,維護澳門居民在內地置業的合法權益; 同時,也希望內地能夠嚴格規管空殼公司的違規銷售問題,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法律規定 事實上,ldquo;返租rdquo;和ldquo;回購rdquo;都是國內法律明令禁止的。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就明確規定了ldquo;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rdquo;。 完善協助機制 隨著粵澳合作日趨緊密,澳門市民北上生活和投資的機會愈來愈多,相信居民在內地購買或投資房地產的數量亦會與日俱增。 因應兩地法律制度不一、房地產買賣規范存在差異,加上不排除一些房地產發展商或地產中介為了圖利而刻意作誇大甚至虛假的宣傳以吸引買家,均容易令居民墮入買樓陷阱。 為保障本澳居民更好融入灣區發展,有人士表示,請政府盡快與內地相關部門溝通,建立及完善相關協助機制,協助居民處理跨境投資涉及的糾紛和訴訟。 與此同時,消委會亦應聯同其他相關的部門加強宣傳,讓本澳居民了解更多投資內地房地產的知識和風險,減少中招的機會。 如何避開置業陷阱 01 每個城市的政策都不盡相同,買房之前要充分了解; 02 選擇口碑好、經營時間長的開發商,同時要看該樓盤有沒預售許可證; 03 仔細閱讀購房合同的每項條款。

的士佬150萬賣出“許志安偷食”片段!市民:擔心隱私會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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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4-18

4月16號,許志安鄭秀文結婚5周年這天,港媒突然曝出許志安出軌黃心穎一幕。 且公開許志安和黃心穎ldquo;偷食rdquo;視頻片段。 片段中,可以看出2人互相親吻偷摸打趣對方了十幾次。 消息曝光後 引來了大量的網友關注 各媒體紛紛報道 這次怕是一首涼涼送個你們了... 3段視頻價值150萬 但大家一直在關注許志安和黃心穎的事情,卻沒留意這條片段的來源是如何的。 許志安回應結束後,吃瓜網友又將注意力轉移到了ldquo;爆料來源rdquo;上。 據港媒報道稱,該段視頻是由一名出租車司機提供的。 許志安和黃心穎在車上親熱的一幕,完全被ldquo;車內記錄儀rdquo;全部記錄下來,最後,出租車司機將片段賣給了媒體。 據知情人爆料,該出租車司機是以150萬的高價賣給了媒體。 完整視頻一共分為3部分,目前曝光的僅僅是第一部分。 除了視頻外,出租車司機還對當時車內的情景給媒體進行還原。 對於出租車司機的這個舉動卻引起了許多網友的指責,認為這種行為非常沒有底線。 也有網友認為,明星本來就沒有隱私,只能怪許志安太不檢點了。 前情回顧:許志安道歉!本年度最硬的劈腿實錘,不接受反駁... 許志安召開記者發布會 16號晚上7點,許志安召開記者發布會,對此事正式進行回應。 許志安當場承認出軌,稱自己喝醉酒做了錯事,並表示看到報道後覺得很丟臉。 最後他宣布暫停所有工作,希望大家能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也希望在將來的日子裏,所有被自己傷害的人都可以好好的。 樹要皮,人要面,在做出這種事情之前,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是有婦之夫了呢! 看來這次的打擊對鄭秀文來說,相當於一塊巨石壓在她胸口,要緩過來,怕是不容易嘍。 許志安停工,而黃心穎將被TVB雪藏,疑似已經被全面封殺。 黃心穎發文道歉 TVB助理總經理(藝員管理及發展)樂易玲稱: quot;昨晚同心穎傾咗好耐,佢好後悔好後悔,佢知道自己犯咗好大嘅錯,佢好對唔住受牽連嘅人,特別喺父母及家人,對唔住公司,對唔住馬明同馬明嘅屋企人。呢一刻佢嘅情緒仍然未平伏。公司覺得佢需要休息一段時間嘅。quot; 本月17號,黃心穎亦在IG首度回應,稱對事件感到十分羞愧、歉疚。向所有受事件影響和受到傷害的人誠心由衷道歉。並指無法面對自己,不知道怎樣面對家人、馬明、朋友、公司、同事hellip;hellip; 黃心穎續稱,不敢奢求大家的原諒,只懇求大家能給予所有受牽連的人一點空間。會認真反省自己的過失,接受懲罰承擔後果。 有網民表示:你最對不起的是鄭秀文! 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等一切塵埃落定後,只願鄭秀文和馬國明能好好地走出來,可能需要點時間,但希望不會太長。 這次的消息確實讓人很是意外,該片段一出,兩大部分市民和fans都難以接受。 但不少香港市民對的士攝錄鏡頭私隱問題感到憂慮。 這個問題是要好好想想了... 香港個人資料條例 據港媒報道,歌手許志安與女藝人黃心穎的ldquo;偷食rdquo;醜聞,長達逾15分鍾片段疑由車內鏡頭所攝。 截至昨天(17號)下午5點,公署共收到4宗與近日懷疑有藝人在的士車廂被偷拍事件的相關查詢。 公署回應指,事件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由於的士屬半私人空間,當車廂內安裝攝影和錄音裝置,的士司機作為資料使用者,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若收集資料並旨在或能夠識辨個別乘客的身份,以及用於收集資料目的以外的用途,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亦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資料收集及使用原則。 據《個人資料(隱私)條例》中的ldquo;收集資料原則rdquo;,資料收集人ldquo;須以切實可行的方法告知資料當事人收集其個人資料的目的,以及資料可能會被轉移給哪類人士。rdquo; 因此,如司機沒有在車上貼有明顯的告示,或口頭告知當事人會進行攝錄,已經違反《個人資料(隱私)條例》。 不過,由於當事人是明星,而的士司機也並非有心拍攝,因此也存在一定爭議。 如果在生活當中中,市民隱私受到侵犯,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投訴對方。 澳門個資說明 就香港事件來說,的士車廂內裝設錄音錄像系統引起公眾及傳媒關注。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特發出新聞稿作以下說明。 在即將生效的《輕型出租車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ldquo;的士法rdquo;中; 僅許可交通事務局在的士車廂內依法裝設錄音及錄像系統,其為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須對有關的資料安全負責。 任何其他人非法處理有關資料均有可能構成該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指的行政違法或犯罪。 根據《個資法》,無論是現在還是在的士法生效之後,的士駕駛員及准照持有人(俗稱ldquo;司機rdquo;及ldquo;車主rdquo;),均不能自行在的士車廂內裝設錄音錄像系統。 有關資料涉及《個資法》第7條所指的敏感資料,在沒有法律許可及沒有個資辦許可的情況下,原則上屬被禁止收集和處理的資料。 任何人非法裝設錄音錄像系統,從而非法收集敏感資料,將可能構成違反《個資法》的犯罪行為,如按特別法不科處更重刑罰。 依該法第37條最高可處罰2年徒刑或240日罰金,若有關人士進一步違反保密義務將資料放在互聯網傳播,依該法第41條最高可處罰3年徒刑或360日罰金。 依法舉報非法裝設相關系統 目前,部分的士司機因交通安全原因裝設俗稱行車記錄儀(攝錄范圍在車外)的設備,盡管仍然存在爭議,但原則上僅可如一般私人車輛的情況一樣作維護正當權益的個人用途。 不得放在互聯網上傳播,否則也有可能因違反《個資法》而構成行政違法或犯罪。 個資辦呼籲所有的士司機及車主遵守法律規定。 任何人發現有人非法在的士車廂內裝設錄音錄像系統,均可依法向警方檢舉或者向個資辦舉報。 明星偷食一事每每被曝光 吃瓜的網友們的情緒都非常高漲 鄭秀文始終躲不過七年之癢 不必唉聲歎氣,你還是終生美麗 高山低穀,不拖不欠,一切望安好 而的士司機方面 也切勿以身試法 以免違反個人隱私 素材來源:日報、新浪微博、搜狗、網絡 圖片來源:微博、日報、搜狗、網絡截圖、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必飲搖】鮮奶的絕配!一芳黑糖粉圓鮮奶
澳城餐飲
Chrysalids 少爺・2018-08-28

鍾意飲手搖的澳門朋友,一定不會對位於澳門水坑尾的一芳台灣水果茶感到陌生。最初少爺見到一芳台灣水果茶招牌寫著「水果茶」三個字,心思思想點一芳台灣水果茶的水果茶,但隨行的公主卻推薦一芳黑糖粉圓鮮奶;再加上少爺最近愛上飲鮮奶,所以決定要試一芳台灣水果茶的黑糖粉圓鮮奶。 澳門除了三盞燈出名多著名手搖飲品店之外,水坑尾近麥當勞亦有為數不少的手搖飲品店。可惜的是,一芳在水坑尾分店的位置卻不是在水坑尾巴士站附近。 一芳台灣水果茶店舖 行人落巴士後,要行大約30秒的路程才能到達不太顯眼的一芳台灣水果茶。對於那些對澳門道路不太熟悉的行人來說,可能要花一點心思才能察覺到一芳的存在。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少爺當日並沒有見到長長的排隊人龍,亦不用花太多等候時間,便可以領取一芳黑糖粉圓鮮奶。 一芳台灣水果茶的地理位置 坐標:22.193360,113.543041 地址:澳門美麗街31A號祐好大廈地下C座 電話:853 2855﹣3903 巴士路線:M144 水坑尾街﹣2,2A,5,7A,8,9,9A,12,16,22,25,25X,N2 圖片來源:Google Map 一芳黑糖粉圓鮮奶有分大杯和中杯,分別是 34 元和 27 元澳門幣。甜度是固定不能改變的,但冰度方面,少爺記得當時是可以選擇冰的份量,但下面的價錢牌上卻寫冰度是固定的,好奇怪,可能是少爺記錯吧?!最後少爺選擇了中杯的一芳黑糖粉圓鮮奶,如果無記錯的話,應該是微冰。 一芳黑糖粉圓鮮奶價錢 首先,一芳會提供兩款不同大小的手搖尺寸選擇,這種生意手法很好。不同大小可以迎合不同人士的需要,收入也會有所提升。一芳中杯的手搖尺寸,比起近期開設在三盞燈大熱的那間手搖店還要更加大杯,價錢也相對便宜。其次就是手搖價錢,27 元澳門幣一杯中杯手搖是相當便宜,絕對值得一試。 不得不提的是一芳黑糖粉圓鮮奶的味道。鮮奶的味道很普通,就是那種在超級巿場內都可以買得到的某牌子盒裝鮮奶。雖然鮮奶平平無奇,但令少爺為之興奮的卻是黑糖粉圓。少爺終於發現,與鮮奶最佳的配搭就是細細粒、容易嘴嚼、質感柔軟的黑糖粉圓。因為粉圓完全不彈牙,也不滑溜溜,所以完全不用擔心會卡在喉嚨,小朋友也大可放心慢慢飲用。 一芳台灣水果茶﹣黑糖粉圓鮮奶 少爺覺得鮮奶和黑糖粉圓的匹配度就好像牛郎和織女、羅密歐和茱麗葉、梁山伯和祝英台般那麼合襯。平平無奇的鮮奶,配上在家中也可以烹煮的黑糖粉圓,兩者相結合,居然會產生令人難忘的化學反應,令少爺感到相當意外。 一芳台灣水果茶在澳門已經有一段相當長的日子,在手搖界也有一定的知名度。無論您是手搖控,或者是鮮奶控,絕對值得一試一芳黑糖粉圓鮮奶。粉圓不但細小,而且咬下去很柔軟;雖然不彈牙,也不滑溜溜,但勝在容易咬嚼,所以不用花費太多牙力嘴嚼便可以安心吞下,非常適合只想好好享想手搖味道的朋友。倘若您和少爺一樣,不太喜歡嘴嚼香口膠那種咬口感的話,更加要一試,保證一試便會慢慢喜歡一芳黑糖粉圓鮮奶。 一芳黑糖粉圓鮮奶 延伸閱讀: 【澳門人的回憶】颱風「天鴿」襲澳一周年 【避險須知】澳門避險中心﹣塔石體育館 【澳門必去熱點】菠蘿控的天堂!澳門旅遊塔菠蘿夏日派對 【澳門隱世美食】不可不試!連勝街《泰友麵》海南雞髀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