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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日下午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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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s!・2025-04-03

轉眼間又嚟到花開嘅季節!到咗4月天氣暖D大家又可以約朋友一齊出街!去high tea都喺一個唔錯嘅選擇!等小編推介下有邊間酒店推出春天元素嘅下午茶,立即查看內文睇下邊間嘅春日下午茶你最想食! 澳門銀河 - 「春韻花語」主題下午茶 「春韻花語」系列喺西餅行政總廚任樂軒與馬來西亞Elle & Vire Professionnel大使張鎬維兩位甜品大師強強聯手推出限定下午茶體驗,熏衣草蜂蜜白巧克力撻、茉莉莓果慕斯、草莓千層酥等等,融合繁花美果嘅香氣! 「春韻花語」主題下午茶 供應日期:即日至5月31日 價錢:澳門元598 / 兩位 地點:「澳門銀河」CHA BEI 及萊佛士大堂吧 澳門大倉酒店 - 奈和美 澳門大倉酒店嘅奈和美邀您共賞短暫嘅櫻花季,細品「櫻桃下午茶」,包括櫻桃蜜餞櫻花茶蛋糕、水信玄餅、水蜜桃抹茶蛋糕、櫻花奶油巧克力費南雪及梅酒果凍北海道牛奶布丁等! 「櫻花下午茶」 供應日期:4月1日至5月28日 時間:下午2:30至下午5:30 價錢:澳門元528(兩位用) 地點:澳門大倉酒店地下大堂 澳門十六浦索菲特酒店 澳門十六浦索菲特酒店推出「春季主題下午茶」,包括鹹甜點茉莉花香縈繞千層酥、青檸綠茶芝士蛋糕、抹茶開心果蛋糕、蜜桃香草撻;甜菜根蟹肉捲佐鱘魚子醬等鹹甜點! 「春季主題下午茶」 供應日期:由2025年2月13日起 時間:下午3:00至 下午6:00 價錢:澳門元288 / 套 澳門文華東方酒店 澳門文華東方大堂酒廊推出嘅春日茶會下午茶(Spring Tea Party Afternoon Tea),包括可選手工創意蛋糕,造型精緻宛如藝術品,選用當季新鮮食材。每款新鮮出爐鹹點皆精選優質食材打造,鹹香可口。鬆軟香甜鬆餅外酥內軟,搭配香濃奶油同自製百香果橘子果醬及招牌紅桑子玫瑰果醬! 「春日茶會下午茶」 時間:下午2:30至 下午6:00 價錢:澳門元588 / 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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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新招式!港女用陰道藏毒到澳門交收,令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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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4-27

世界上 除了有些毒品是合法之外 剩下的地方都會遭到警方的全力打擊 如今的科技越來越發達 對毒品的偵測度也越來越高 剩下的就是毒販 千方百計地和警方打太極了 提起販毒人士運毒來澳門的方式 各種令人咂舌的案例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為了賺點快錢 真的是什麼辦法都能想得出來 你想想,連“陰道”藏毒這種辦法 都能想得出來 簡直了.... 陰道藏毒 本月24號,一名香港女子涉嫌以陰道藏毒方式偷運“可卡因”來澳,再轉交給2名本地男拆家向活躍夜場人士出售,其中1人為中六學生。 隨後,司警派員跟進調查,鎖定犯案女子身份資料。 據調查 香港女子姓賴,47歲,侍應 2名被捕本地男子分別為 姓廖,21歲,無業 姓何,20歲,在北區某學校就讀中六 在風華正茂的年紀裏 就開始觸碰了不該碰的東西 年紀輕輕千萬不要走上歪路呀 一旦踏上這條路就很難回得了頭 那時,就沒有後悔可言 據悉,司警在早前接獲線報,指一名香港女子來澳販毒,並在新口岸一帶的賭場徘徊。 上周三(24號)晚上,司警發現賴女入境後就前往新口岸某賭場,再到行李寄存處寄存一行李便離開。 期間,賴女到賭場與廖和何某會面,然後回到行李寄存處從行李內取出一包懷疑毒品,再與廖和何某交收。 司警見時機成熟,分別在賭場內及正門截查3人。 當場在賴女持有的白色背囊檢獲53包、共重18.2克“可卡因”。隨後,在賴女陰道內起獲一個避孕套,內藏13包、共重4.4克“可卡因”。 在廖某身上檢獲3包、共重1克“可卡因”。所有“可卡因”市值77,880元。 經查問,賴女供認販毒,但拒絕透露詳情。廖和何某則拒絕合作。 司警相信嫌犯受僱於香港販毒集團,賴女利用陰道偷運“可卡因”來澳,目的是減低被警方查獲風險。 賴女已販毒一個多月,廖和何某則販毒約2個星期。 司警落案控以3人販毒罪,賴女和廖某因對相關毒品呈陽性反應,加控「吸毒罪」,現已移送檢察院偵辦。因何某是中六學生,司警就案件通報教青局跟進處理。 販毒是天天看天天有,占大多數的都是香港運到澳門接應,用這種方式來販毒,還有頭一次見,怎麼敢想象... 教青局提醒 販毒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都應潔身自愛,遠離違法行為,並應明白所有違法行為均須承擔法律的責任及後果,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自毀前程。 教青局呼籲成年學生應珍惜重返校園的學習機會,遵紀守法,不應自毀前程,最終恨錯難返。 除了以上這種方式運毒之外 還有以“胸罩”去運毒 聽聞胸罩運毒事件早有發生過 但這種方式已經不再起效了 胸罩運毒 本月26號,據聯合新聞網指,台灣高雄機場破獲一宗胸罩、鞋墊運毒案,拘捕2名馬來西亞籍男性及1名女性,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有高雄某官員人士稱,因應非洲豬瘟疫情,近期海關檢驗嚴密,事前就已經掌握相關情況,在3人通關前一舉查獲毒品。 據悉,本月22號,3名馬來西亞籍旅客當日下午由吉隆坡搭乘亞洲航空公司AK-170航班抵達高雄國際機場。 據台北關提供相關情報,關員鎖定該3名旅客,在他們通關前主動要求至紅線櫃台查驗。 關員分別在2名男性旅客鞋墊下查獲匿藏518克及520白色粉末,在女性旅客胸罩內襯查獲6克白色粉末。 看來販毒的過程有點落後了,都什麼年代了,還敢這樣運毒,沒事的時候就應該了解下法律,看看販毒要判多少年,不然就別出來害人害己了。 經毒品測試,2名男性旅客鞋墊下的白色粉末均呈現疑似K他命陽性反應,關員即通知法務部門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到場協助。 案貨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制作詢問筆錄等程序後,移由該高雄調查站偵辦。 台灣法律規定 據台灣法律規定,制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並科700萬元新台幣(180餘萬澳門元)以下罰金。 最近網絡一直有報道,以前紅透半邊天的人都因涉及吸毒而身敗名裂,毒品害人,人人皆知,但還是有人去觸碰,最後,讓自己一落千丈,掉進了萬劫不複的深淵裏。 毒品一直廣泛流傳於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哪裏有錢,哪就有交易,危害了不少群眾,妻離子散。 毒品這源頭,何時才能連根拔起? 素材來源:網絡、力報、日報 圖片來源:力報、百度百科、日報、攝圖網、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男子友人在內地“召妓”被抓,為何打了1萬“保釋金”後要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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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4-26

澳門司警再度破祐漢區流鶯活動 據上一次警方行動拘捕後 再度拘捕賣淫女子 但對於僅僅是冰山一角的這類人來說 抓得了一次,又能抓得了幾次呢? 司警再度拘賣淫人士 本月25號傍晚約6點左右,司警在祐漢區一帶巡查,不料再次有所收獲。 司警在祐漢新邨第五街興隆樓內截獲祐漢區7名懷疑賣淫的內地女子,現場還截獲一名本地30歲嫖客。 這些女子年齡都在30歲到55歲左右,全部持內地證件合法逗留。 現時,7名女子已被司警帶回司警局作進一步調查。 據她們供稱,每次肉金都是收取100至150元不等。至於是否涉操控賣淫等仍待警方查明。 司警稱,警方早前收到相關投訴,針對祐漢區的流鶯情況展開特別巡查,出動了12名偵查員,相關行動將持續進行。 這次怎麼跟上一次祐漢區的“賣淫”事件一模一樣,價錢也一樣,看來祐漢區也是眾所周知了,不然,也不會遭到那麼多的投訴。 賣淫事件無論在哪都會被流傳著,其實見怪不怪,運氣好的就能賺點錢,運氣不好的就被“連窩端”。 無論怎樣,好與不好,不要騷擾到居民才是最好。 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工作性質也就不一樣,路是自己走出來的,該怎麼走,走什麼樣的路,都是自己去決定的。女人靠這行來賺錢,自然就會有男士上門。 最近,一名本地男子墮入電騙陷阱,對方聲稱在內地“召妓”被抓,需要1萬元“保釋金”才能出來。 如果是真的被抓,那只能自己認命,但這次事件卻是另有蹊蹺... 近日,一名本地男子遭騙徒以“猜猜我是誰”的手法,輕而易舉的就騙取到1萬元人民幣“保釋金”。 事後男子一直未能對方聯絡,最終致電“真友人”查問方知被騙,並向司警局報案,警方現正對案件進行調查。 新聞詳情 本月22號下午3點左右,本地一名男子接到了騙徒的來電,由於聲音酷似其中一位友人,事主就沒有想那麼多,直接按照按對方指示更新聯系電話號碼。 事至23號早上10點左右,騙徒再度致電給男子,聲稱自己在內地“按摩召妓”被公安拘留,要求墊支1萬元人民幣“保釋金”。由於事主擔心朋友人身安全,就給對方打了錢過去。可誰知... 期間,事主還收到另外一個騙徒的來電,冒認公安的騙徒要求事主將款項存入指定賬戶。 事主未疑有詐,就到銀行存款,其後騙徒要求事主幫忙支付2名同行友人的保釋金,但事主以現金不足為由拒絕。 回澳後,事主多次與騙徒聯絡,但對方以不同借口忽悠事主,最終失去聯絡。由於未能聯絡騙徒,事主以原有電話號碼聯絡好友,得悉自己墮入騙局,就向司警局報案,警方現正對案件展開調查。 對於此事件,許多網友表示,事主肯定很少關注新聞事件,這種那麼“老套”的手法都被騙,也是愚昧不知啊,凡是得想一想,多方面求證一下,才去幫助別人。 詐騙手法多不勝數,能防則防,以後別那麼輕易就上當了,這次當買個教訓也好。 若以後遇上相關事情,大家還是報警求助為好。 說起這世上奇葩事,無處不有,人性都淪落為豬狗不如了。 據了解,國外的男性都淪為連動物都不放過,這個禽獸行為突然讓人感覺到如此的惡心.... 據綜合消息指,美國賓夕法尼亞州3名男子因在5年內性侵農場12只動物多達數百次,於本周被判刑,分別被判刑20至41年。 3名被告分別為:41歲的華萊士(Terry Wallace)、33歲的米斯尼科夫(Marc Thomas Measnikoff)、35歲的布魯貝克(Matthew Brubaker)。 據一名16歲少年向警方表示,去年 8月,3人在賓夕州蒙森市(Munson)的一座臨時農場裏分別跟多只馬、狗、一頭母牛和一只山羊發生性行為。 警察搜查了犯罪現場,發現大量記錄下他們變態罪行的影片。所幸,報案少年並沒有遭到猥褻,但他被迫替被告在進行人獸交時,壓制住那些動物。 該少年說,臨時農場內的居住條件非常差,他常常要自己接雨水來洗澡,也缺乏食物跟沒有電可用,目前他已經接受證人保護計劃獲得重新安置。 3名被告承認一項“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罪”、730項“跟動物發生性行為罪”、以及730項“虐待動物罪”。 本月22號,3名男子被判刑時,法官形容此案是他看過“最惡心、最卑劣的變態行為之一”。 3人都為自己的離譜行為道歉。華萊士的辯護律師則認為刑期過長,尤其是他的當事人沒有犯罪前科。不過,他承認這個案子的確“有點惡心”。 法官則堅稱考量到罪行的性質及犯案的次數,自己所判的刑期合理。 何止惡心,簡直令人難以言述...,還是留給別人去評價吧! 別人家的事情,咱也不好言論什麼,但澳門的“迷魂黨”碰上“換錢黨”的那件事,似乎有了結果。 日前,一名涉嫌下藥且搶劫行為的內地女子在再次進澳時被警方拘捕,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據悉,上月底,涉嫌女子在本澳某娛樂場以協助他人兌換貨幣為借口,兩次向受害人的飲品加入安眠藥致受害人失去知覺,隨即,嫌犯與其同夥取去被害人的隨身財物。 該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4條第2款b項結合第198條第1款a項規定和處罰的「加重搶劫罪」。依照法律規定,相關行為可處3至15年徒刑。 經司法訊問,因應嫌犯預謀犯罪和結夥作案、影響社會安寧並導致被害人承受巨額財產損失的惡劣情節。 為防止嫌犯繼續擾亂社會秩序和逃走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命令對嫌犯采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據《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包括追查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偵查措施。 很多時候,有了第一次就會有下一次,能做出這樣的事情,就會預料到會有怎樣的結果,嚴擊不法份子是警方的職責,以免危害社會以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素材來源:網絡、力報、日報 圖片來源:力報、網絡截圖、日報、攝圖網、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已婚獸男”多次威迫女店員“口交”,女店員只因一句話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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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4-25

近日,一則事件在平台上被曝光,澳門時裝店男店員竟威迫女店員多次幫其口交,女店員難道就這樣服從了?! 近年來,澳門“性侵”案件頻頻發生,不是霸王硬上弓就是威迫受害人就范等等,在這座紙醉金迷的城市裏,危機都可能隨時發生。 據悉,本次事件中的“主人公”是氹仔金沙城購物中心某時裝店一名店長,孫姓,年紀30歲(已婚),本地男子。 孫某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間,一直脅迫一名26歲本地女店員在時裝店試衣室、商場殘疾人廁所為其口交多達10次。 看到這裏不少粉絲一定會問 為何女店員一早不報警 而一直拖到今年才報警呢? 據悉,被迫“口交”的女事主疑被對方恐嚇會將錄像上載網絡,因此菜多次忍氣吞聲被對方淫辱。 昨日(24號),司警公布案情後不久,社交網絡平台上就出現一則帖文及貼圖,指相中人就是案中的強奸犯,又點出強奸犯的全名及案發的大型商場名稱,至於是真是假,還待確認。 司警透露,女事主去年12月入職該服裝店,但入職僅僅一星期後,就遭遇孫某性侵。 據悉,案情事發於去年12月某個晚上,當時裝店快要收檔的時候,孫某見店內沒有顧客,就提前拉閘關鋪,女事主以為可以提早下班。 誰知道就在這個時候,孫某二話不說,強行將女事主拖入店內試身室,由於當時閉路電視沒無法拍到試身室內的情況,孫某就利用暴力強迫女事主為他口交。 不知是女事主過於驚嚇,或是其他原因,讓孫某順利得逞。期間,孫某更用手機攝下全部過程。 司警只稱,孫某以錄像威脅女事主不准報警及張揚事件,否則將錄像上載網絡。 疑女事主怕被店長真的敢做了令她顏臉無存,只好忍氣吞聲並繼續上班。 據調查,由去年12月至今年3月這100多天內,每當孫某淫興一起,便以錄像作為威脅,強迫女事主為他口交,但除第一次有用手機拍攝外,剩下的9次都沒有攝錄。 每一次事發時,孫某都趁時裝店打烊落閘後,在試身室內滿足其獸欲,有時為尋求刺激,強行拖著女事主到商場內的殘廁作陽台。 最後,女事主忍無可忍,無論在心靈上還是情緒上,都飽受了脅迫的壓力,於是在上周五(19號)決定提出辭職,但被孫某一口拒絕。 在盛怒下的孫某見女事主敢於反抗,即場再次強迫女事主為他口交。 再一次被淫辱的女事主事後反鎖在試身室內中,並決定報警求助。 直至上周六(20號),本澳司警以強奸罪拘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的疑犯姓孫(與社交網絡平台帖文中的強奸犯同姓)。 受害人26歲,本澳居民,任職同一間時裝店的店員。 治安警到場調查時,孫某仍在店內等女事主出來,詎料等到的卻是治安警拘捕。 女事主見警員到場,馬上由試身室出來,隨後被送往醫院檢驗。 而孫某在司警盤問下,再加上其手機內儲存對女事主性侵的錄像,在證據確鑿之下,孫某最終承認對女事主進行性侵的事實。 據本澳新修訂的《刑法典》規定,強迫他人口交、性交及肛交,均視為強奸。一經法庭定罪,會被判以3至12年有期徒刑。 這種獸性行為 人人必須得以誅之! 在當今社會之下 女性應懂得如何防范 以及如何應對危險 很多網友吐槽當中含有內情 但事發後女事主還是大膽報警 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生活下,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適當的時候,我們就該停止事外的言論,避免增加受害者的心理壓力! 素材來源:網絡、力報 圖片來源:力報、網絡截圖、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