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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定!澳門准媽媽帶薪產假調升,最低工資法案也正式出爐!
近日,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
修改《勞動關系法》法律草案
以及完成《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
相關修改到底有什麼變動
以下,讓我們一起來探討...
產假調升及補貼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勞動關系法》法律草案。
法案建議
法案建議女士有薪產假由56日調升至70日,增設5日男士有薪侍產假。
其中,設過渡規定,首3年內56日產假薪酬由僱主支付,餘下薪酬由政府補貼,3年後再檢討政府補貼措施。
法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本月5號,行政會發言人表示:
預計政府每年對產假的補貼金額約4,000萬元,預計政府3年的補貼金額約為1.2億元。
另外,該補貼措施於法案生效後,首3年期間屆滿後進行檢討是否仍需再補貼?
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回應表示:
法案生效後,僱主須向本地女性僱員安排70日產假,並支付56日薪酬,剩下的14日薪酬則由政府補貼支付。
男士有薪侍產假
法案建議
男性僱員因成為父親,可享有5個工作日的有薪侍產假。
在嬰兒出生前,又或於出生後30日內,連續或間斷地享用,且勞動關系已滿1年的男性僱員有權收取侍產假期間的薪酬。
法案生效後,外地女性僱員方面,僱主需安排70日有薪產假及支付70日薪酬。
對於有薪產假由現行的56 天調升至70 天,勞工界議員認為,70天產假過少,香港早已將有薪產假提升至98 天。
本澳作為國際化城市,勞動政策應跟隨國際趨勢及發展,提高產假天數,讓婦女產後有足夠時間休養生息、調理生理狀態。
對於增設5天男士有薪侍產假
鄰近地區早已推行
男士有薪侍產假措施多年
現時,本澳起步實則太遲
不過,總歸是來了
爸爸們也不用那麼辛苦兩頭跑了!
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
《勞動關系法》法案還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
法案建議
僱員享受有薪休息時間與強制性假日出現重疊時,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
僱主須在30日內另行安排僱員的周假。
增設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
此外,勞資雙方得以書面選定周假及強制性假日工作而獲得補償的方式:
「一工一假」的補償,協商為以「兩假」作補償,而強制性假日工作後獲得的額外「兩工」可協議選擇金錢補償或補休。
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
法案建議
法案建議將僱員於強制性假日工作後可享受補休的期間,由現行規定的30日內享受,延長至3個月內享受。
同時,增設按比例計算補償的處理方法;
如:僱員在周假或強制性假日工作期間,因自身原因而終止工作,除當日的報酬外,有關的額外補償均按其已工作的時數計算。
月薪最高可賠21,000元
另外,政府調升用於計算「不以合理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
法案建議由現行澳門幣20,000元調升至澳門幣21,000元。
法案規定
適用於生效前訂立的勞動合同及協議,如於生效前訂立的合同條款為本法律不容許者,自動被本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取代。法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除以上相關法案意外
僱員的最低工資的法案
也在同日中新鮮出爐
相關月薪以及報酬都有所改動
大家也要對此了解一番!
月薪最高可賠21,000元
本月5號,行政會公布《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內容。
全面最低工資法案正式出爐,最低工資以基本報酬計算,不包括:
超時工作報酬、夜間工作或輪班工作的額外報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若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則以當月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時數,平均每小時不低於32元。
最低工資金額出爐
按月計算為6,656元;
按周計算為1,536元;
按日計算為256元;
按小時計算則為時薪32元。
法案建議
僱員提供超時工作,有權收取按《勞動關系法》規定計算的超時工作報酬,且用於計算超時工作報酬的每小時正常報酬,不得少於其所適用最低工資金額的平均每小時基本報酬。
例如,僱員薪酬為每月6,656元,按時計算則除以30日,再除8小時,約為時薪27.7元,在自願加班情況下,即以27.7元加20%的額外報酬,得出33.2元;
在強制超時工作情況下,則是27.7元加50%的額外報酬,得出40.5元,令時薪不會低於32元。
按照2017年統計,
現時時薪低於32元、
月薪低於6,656元的僱員
約為55,000人,
扣除24,000名家傭,
預計法案將惠及30,000名勞工。
局方希望透過全面最低工資立法,在制度上保障僱員獲得基本工資保障。
家傭月薪不低於3,000元
對於為何豁免家傭與殘疾勞工,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指:
由於家傭僱主並非以營利性質聘請家傭,經公開咨詢後決定將家傭排除在外,但強調當局在審批家傭申請時,會視僱主提出的薪資條件,令家傭月薪基本不低於3,000元。
殘疾僱員
至於殘疾僱員方面,要平衡殘疾僱員就業權益及工資水平,且政府已對殘疾僱員實施臨時性補貼津貼,每月約3,450元,目前沒有考慮取消津貼。
法案規定適用於生效前已訂立且於該日仍存續的勞動合同及協議,但就之前的事實效力或狀況已完結的情況除外。
時薪32元仍偏低
現時,政府建議的平均32元最低時薪,比香港2015年的港幣32.5元最低時薪還要低。
舉個例子,香港最低工資委員會在2年1檢期間,會提交檢討報告及調升最低工資建議予行政長官。
澳門此前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律規定1年1檢,但到現時才建議提升到32元。有議員建議,全面性最低工資應該是1年1檢,否則不知何時才能調升到香港現時37.5元的水平。
法案適用於
全澳各行各業僱員,但家務工作僱員及殘疾僱員可豁免,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通過並公布後180日起生效,其後每2年檢討1次,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
看到這裏
相信市民都有所了解
產假、疊假、最低工資
都已按相關修改完成的法案來定
對於以上這幾類修改
您們有什麼看法呢?
素材來源:力報、行政會、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攝圖網、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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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