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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基站”被定犯罪,澳門最高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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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7-24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大家都進入了通訊時代,手機電腦都是每個人必備的網絡工具。 但跟隨著互聯網時代的腳步,不僅只有生活中的市民,還有隱藏於生活當中的不法分子。 無論內地還是澳門,有市民通常都會收到“垃圾信息”或者其他方面的信息,這就是不法分子遠程操控的“偽基站”所導致的。 偽基站 偽基站,又稱假基站、假基地台,是一種利用GSM單向認證缺陷的非法無線電通信設備。 主要由主機和筆記本電腦組成,能夠搜取以其為中心、一定半徑范圍內的GSM移動電話信息,並任意冒用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推銷等垃圾短信,通常安放在汽車或者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發送。 偽基站運行時,用戶手機信號被強制連接到該設備上,無法連接到公用電信網絡,以影響手機用戶的正常使用。 偽基站被定為犯罪 我們往往都會收到涉及到“賭場”、“賣淫”、“招嫖”、“六合彩”等等之類的信息。 經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打擊計算機犯罪法》法律草案,將“偽基站”定為犯罪,建議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昨日(23號),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於發布會表示,草案將偽基站定為犯罪,建議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如情節嚴重,包括從偽基站獲利、為便於實施另一犯罪,又或用於傳輸被法律禁止的廣告、色情信息或不法賭博活動等,則處1年至5年徒刑。 法案建議自2019年12月22號起生效,並在公布後隨即移交立法會審議。 近2年來,涉及偽基站的案件倍增,2017年司警偵破偽基站案件7宗,2018年上升至19宗;偽基站對本澳整體社會、居民和旅客造成嚴重滋擾,把偽基站獨立成罪具迫切性。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稱,現時因沒有獨立針對偽基站的罪名,局方在面對有關偽基站案件時,只能以計算機犯罪法中幹擾計算機犯罪,或刑法典中侵犯通訊工具的罪名處理。 但近年局方在處理有關案件時與司法機關有分歧,偽基站本身已構成犯罪,因此獨立成罪更能貼近現實情況。 因應雲端技術的廣泛應用,犯罪證據極有可能儲存在境外的服務器,參考國際上對同類問題的普遍執法經驗和立法模式。 法案建議: 允許刑事調查部門可在司法當局許可下,提取儲存於澳門以外的計算機數據資料副本作為刑事訴訟程序的證據,只要透過位於澳門的計算機系統查閱或獲取該等資料屬合法。 同時,法案並建議將違反職業保密犯罪獨立成罪,並加重刑罰。 每天收到這種“垃圾信息”,想必大家心中也會覺得有點煩,但又避免不了,一台機器就能到處散播信息,且還有不少市民受騙上當,稍有不注意,銀行卡資金就瞬間變為零... 這些垃圾短信基本都由境外非法機構發送,澳門合法的博彩業絕不會發送此類垃圾信息,這一事件上澳門本身也是受害者,極大地損害了澳門的形象。 澳門旅遊局曾聯絡過警方,但由於這些機構基本在境外,警方目前也無能為力。 對此,全國警方開始嚴密打擊“偽基站”的存在,因偽基站的流動性較大,且操作性便捷,對警方的嚴密布局,也可能存有百密一疏。 今年5月,澳門司警聯合內地警方,偵破首宗位於本澳設立的“電話詐騙傳輸據點中心”案件以及成功瓦解一個利用偽基站向賭場人士及旅客“招嫖”的犯罪集團。 珠海市公安局曾出動100多名警力,在雲南、湖南、重慶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各拘捕組先後在珠海灣仔、雲南昆明、重慶巫山、湖南衡陽、益陽等地拘捕包括主腦、骨幹在內32名涉案人士。 本澳司警亦在本澳皇朝、黑沙環多處等5個單位內拘捕30名嫌疑人;繳獲涉案贓款50餘萬元,偽基站15套、計算機8台、汽車3輛、移動電話100多台、銀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兩地警方成功全鏈打掉一個特大跨境犯罪團夥,有力維護珠澳兩地的社會治安穩定。 近半年來,珠海警方經過橫跨5省偵查,全面掌握該犯罪團夥的組織架構、人員分工、作案方式方法和人員活動規律等重要情況。 最後,珠海警方聯同澳門警方開展收網行動。 警方提示 用戶在收到“銀行卡密碼升級”、“中獎”或要求轉賬、彙款之類的短信,要提高警惕,辨別真偽。 市民可以撥打銀行客服電話進行咨詢確認,不要輕易點擊短信中的網絡鏈接,更不要轉賬、彙款。 同時,公安機關也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和12321網絡不良和垃圾信息舉報中心、中國電信、移動、聯通客服電話投訴舉報,堅決抵制、防范“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 偽基站現已定罪3年 不排除犯罪人是繼而作案 當中,若市民還是有收到 關於垃圾信息中的鏈接 還是謹慎而為之 避免泄露個人信息 讓不法分子輕易得手! 素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網絡、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持藍卡”司和男騎士相撞,騎士滾入車底險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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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3-12

澳門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 車禍之案風波繼續蔓延 持藍卡司機出現事故又現一單 事態再度升級 相關局方人員再次展開激辯 過職、過界司機 將會面臨著怎樣的後果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昨天下午(11號)4點左右,澳門路環黑沙馬路近鷺環海天渡假酒店發生一宗交通意外。 一輛私家車與電單車相撞,電單車司機被困車底,最終,消防員將其救出並送往醫院搶救。 電單車男司機(年約40歲,澳門居民)口角擦傷、手臂出現紅腫、左腳開放性骨折,事發後送往山頂醫院搶救,經搶救後已無生命危險。 私家車男司機(年約30歲,內地居民,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藍卡),並持有經考核後由交通事務局發出的特別駕駛許可證)。 初步調查,懷疑輕型汽車沒有讓先導致事故發生,現階段暫未發現涉及過職或過界的情況,交通廳正跟進調查事件。 若市民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2837-4214與交通廳值日官聯絡。 該路段為高爾夫球場斜路,內轉看不清就應該減速慢駛,而不是橫沖直撞,車禍的責任所在,到底由誰擔當? 面臨車禍,往壞的一面來說,不死亦一身傷,每一場車禍的出現,都讓人怵目驚心。 此事件雖未涉及過職或過界情況,但對於“過職、過界”司機,卻是惹起了一眾市民遊行。 繼本月初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發生致命車禍,導致一名22歲學生死亡,肇事司機被證實為過職司機,該事件引起了一眾熱議。 本月9號,社區發展新動力及新澳門學社發起「嚴打過界司機,反對駕照互認」大遊行。 主辦單位預計兩隊人士約1,100人參與。以拒絕駕照互認、嚴懲非法司機、反對輸入外僱司機進行。 一眾召集人和遊行人在士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出發,遊行團體有180至260人參與。 眾遊行人士手持遊行標語、大叫反對口號,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信,表達訴求。 有遊行人士表示,政府多次以“方便市民出行”為由,推行駕照互認的邏輯非常離譜,認為內地司機駕駛手法與澳門不一,要求政府作公眾咨詢,顧及民意。 據資料顯示,目前約有3億內地市民持有駕駛執照。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如駕照互認後,3億人口將會是潛在的受惠對象,「千分之一人口嚟澳門開車都夠死啦」。 蘇嘉豪續稱,未來將會與政府進一步傾談,不排除行動升級。 據了解,簽發給內地司機來澳駕駛資格的《特別駕駛執照》條例沿用至今30多年而未被修訂。 該條例早已令坊間大表不滿,再加上過職(外僱非司機而駕駛)司機、過界(非本地司機但濫用《特別駕駛執照》)司機問題嚴重。 3年內奪去了3條生命! 據現行法例,「過職」及「過界」司機出事後而法庭未有判決前,只被處以行政違法,即罰款了事,當局處理手法遭坊間強烈質疑。 社區警務聯絡主任陳德勝指出,以氹仔女大學生死亡事件為例,涉事「過職」司機只須每月到警局報到而毋須羈押,倘若當事人未有如期報到,或幹脆潛逃,當局又如何處理? 警方回應指,由於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涉案司機暫毋須羈押,只須每月5號定期到警局報到,同時也未有限制其離境等自由。 據現行法例,倘證實僱主安排非任職司機的外僱擔任司機工作,則構成行政違法。 除按涉案每一「過職」司機科處5,000至10,000元罰款外,會全部或部分廢止僱主聘用外地僱員的許可名額,為期6個月至2年。 反之,黑工來澳工作,則屬刑事罪行。 據現行《道路交通法》,對於交通事故的嚴重與不嚴重的劃分,是有條件對此進行修法。 尤其對於有些公司僱用一些勞工擔任非法司機工作,更加需要加大罰則,讓相關公司負上更大法律責任。 現時最重的罰則,只是對相關公司停止輸入外勞配額2年,罰則過輕,未能起懲罰作用。 至於「過職」司機的執法問題上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帶,當局又如何杜絕? 陳德勝認為,修法加重罰則是不二法門,否則只會令更多隱藏炸彈生成。 相關「過職」司機只須在外地領取一個國際駕駛執照便能在本澳駕駛,但他們根本不熟悉本澳的道路情況。 而相關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因「貪平」而沒有顧及道路安全,利用灰色地帶任由他們在道路上駕駛,絕對是法理不容之事。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出席社協會議後,並無正面回應有關「過職」司機現行的行政處罰是否過輕,但表示局方與經濟財政司司長討論後,正檢視現行的行政處罰情況、處罰幅度等。 他強調當局要根據所有「過職」的情況作通盤考慮,不會只針對「過職」司機而考慮修法。 至於「過職」司機所涉及的刑事行為,應交由司法部門處理,他重申當局要針對檢討的是僱主讓外僱「過職」工作的行政處罰。 治安警察局去年共錄得13,763宗交通意外,較2017年減少952宗,交通意外導致受傷人數共4,380人。 雖較2017年減少326人,但當中因傷重死亡人數共10人,較2017年增2人。 2017年共查獲涉及駕駛車輛之非法工作共73宗,其中沒有工作許可的有3宗,有工作許可但不遵守許可中之規定有70宗(過職司機51宗、過界司機19宗)。 雖然過職、過界司機需嚴肅處理,對於現時,外勞司機也一度被引起了關注,但真正擔心的就僅僅只是過職、過界司機一事? 2017年交通意外死亡8人,2018年交通意外死亡10人,這一系列的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又該從何談起,源頭又在哪裏? 誰也無法預料事情還會不會繼續惡化,能做的只是盡量遵守相關守則,避免意外發生,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條條鏈接,數據每一年都有著總結,或多或少。 交通意外導致人的死亡,無法彌補,更無力回天。一方的責怪固然成了事態的升級,每一場悲劇發生的背後,人們總是把反思二字卻拋之腦後。 意外發生後,或許都會在想,如果當時我... 時間無法重來,人也不能起死回生,車禍給每個家庭帶來了太多太多的傷害。我想,安全駕駛守則,從學車的那天開始,都應該烙印於心。 素材來源:力報、日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日報、澳亞網、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幸村 - 惡人之光
環宇搜奇
幸村・2023-07-11

人氣漫畫《One Punch Man》(一拳超人)中有一個反派組織「怪人協會」,估唔到係現實中,真係有一個相似的組織。 日本有個惡人協會(悪役商会),由一班專演惡人的專業戶,所組成的專飾演嘍囉或惡人(惡役)工會。 呢個咁特別既工會,今年岩岩踏入40週年,由一開始只有12位創會成員,但到40年後的今日也只有總共70個位成員,因為會入會條件非常嚴格,而且要進入呢個邪惡的殿堂,係東洋演藝界惡人界的至高榮耀。 睇返入會簡介,基本要求係曾經係在演藝生涯中,無論電影或電視劇,累計殺死2千人同被殺7百次,即係話好似羅樂林咁一晚死三次,都要差唔多一年先達到呢個目標,仲要殺2千人,簡直匪而所思。 香港影壇四大惡人(何家駒、李兆基、成奎安及黃光亮)所殺既人加埋都無咁多。 不過日本惡役演員本身數量不多,特攝電影嘍囉角色多數通常可以循環再用、死完又死,一部作品死幾次不足為奇,特別係好似Kill Bill(追殺比爾)等血肉橫飛的電影,一部戲就可以貢獻不少被殺鏡頭。 跟據統計,一個演員專演惡人超過30年的話,退休前基本可以滿足到入會的要求。 只係做得惡人多,有無機會轉職做一次英雄? 擔任惡人只係工作,但現實中悪役商會除了為成員提供演出機會外,還會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例如,悪役商會的成員曾參與多場慈善表演,為貧困地區的孩子們帶來歡樂。此外還與不少國內外的演藝團體結緣,共同推動演藝事業的發展。 喺唔少小朋友的眼中,他們才是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