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施暴”男子已被拘捕,接下來該是怎樣的處罰!
近日,內地社交網近日瘋傳一段女子深夜歸家遭人拳打腳踢2分鍾後拖走的監控片段,引發全民公憤。 本月22號淩晨44分,一名女子在街頭邊看手機邊行走,嫌犯迎面走來突然用拳頭重擊女子頭部,女子倒地後,嫌犯繼續對其拳打腳踢,向女子頭部及腹部施襲; 之後嫌犯更除下女子衣物,再扯住其頭發拖出了監控區域;施暴過程長達2分鍾。 本月25號早上近10點,公安部新聞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呼籲網民將此視頻轉發更多人,征尋線索; 至下午3點20分,大連公安發警情通報指,經警方核實,網傳女子半夜遭暴打拖走的短片,為22號淩晨發生於甘井子區公安分局華東路派出所轄區的一宗案件。 25號晚上10點,大連警方警情通報,指警方經連續工作,在甘井子區南關嶺一居民小區將網傳“女子半夜遭毆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歲,大連人)拘捕。 經初步調查,王某因與其女友感情糾紛情緒波動,酒後於22日淩晨路遇受害人吳某(女性,29歲,為遼寧盤錦人),對其使用暴力並強制猥褻。目前,王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通報指出,被害人吳某當夜在回家途中被一名男子毆打,吳某撥打110報警;並表示吳某臉部軟組織挫傷,經治療目前已出院。 施暴者該背負怎樣的罪名 施暴男子拳打腳踢、撕扯衣服、強行拖行女子,手段殘忍,這在法律上算什麼行為?將受到怎樣的懲處? 法律專家指出,隨意毆打他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否構成犯罪,要具體看其動機和造成的後果,傷情需法醫鑒定來確認。 如果構成尋釁滋事罪,施暴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傷害罪,輕傷以上才夠入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構成重傷,處3-10年有期徒刑。 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