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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筷子基帶再度出現“假”,外籍人士犯案至少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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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7-08

日前,警方拘捕2名保加利亞籍男子,疑被跨國犯罪集團指使,涉嫌來澳在銀行櫃員機安裝讀卡器及攝錄鏡頭,盜取提款卡資料及密碼。 據了解,2人經常出沒在地堡街犯案,經警方拘捕後,再有犯罪集團人士來澳犯案。 假卡再度出現 本月5號,警方接獲某銀行報案,銀行不同分行櫃員機發現8張懷疑假卡,警方根據櫃員機錄像及天眼系統,鎖定2名疑人身份,其中1人已在本月3號離境。 直至本月6號早上7點左右,警方在司打口某酒店截獲疑犯,並於房內起出12張假卡、33張櫃員機收據、讀卡器、存有假卡資料的手提計算機、手機、3,700元現金以及作案時穿著衣服。 涉案者出沒筷子基一帶 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2名作案男子上月24號將手提計算機、讀卡器及20張白卡帶入澳門,將來自英國、西班牙、日本、韓國、俄羅斯、丹麥等地的信用卡資料,透過讀卡器寫入白卡,隨後與同夥在紅街市及筷子基一帶作案。 嫌犯被捕前至少作案20次,每次提取1,000至5,000元,總額約50,000元,得手後以彙款或購買比特幣的方式,將款項轉移至上線成員。 有人聲稱收取2,000元美金報酬協助集團作案,但警方相信疑犯為一個東歐假卡集團骨幹成員,為避開卡主及警方追查,在澳門作案。 警方以將假貨幣轉手、計算機詐騙、不當獲取使用及提供計算機數據資料、用作實施犯罪的計算機裝置或資料等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涉案人姓Sergei,男性,30歲,俄羅斯人,報稱司機。 隨著科技不斷地提升 不法分子也在蠢蠢欲動 警方找不到根本的源頭 還是有著同樣的事件出現 市民到銀行取錢的時候 還需多留個心眼 避免個人錢財落入他人手中 素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網絡、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某家族涉借貸謀巨息,80餘宗暴利借貸涉2,0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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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6-26

批核快、利息低 這些網絡貸款信息 我們時常都會在網絡上看到 每借一筆金額就有著多少的利息 還有規定的還款日期 若是逾期了 相信利息也會隨之增長 曾有多少人陷入借貸的圈套裏 最後不僅身敗名裂 且還欠著一個巨額的利息 相信大家也知道 不正規的借貸 終究會榨幹你 ldquo;財仔rdquo;之手伸向公務員 本月25號,據司警透露,本澳一間囂張不法財務公司(俗稱:財仔)宣傳單張不但滿街派還派到政府部門,還公然向公務員伸出有毒ldquo;橄欖枝rdquo;。 財仔已運行4年 該不法財務公司從2015年7月開始運作,只要是透過宣傳單張和網上宣傳,該公司會安排不同成員到銀行開設賬戶,收款後多次轉賬再存入主腦銀行賬戶,藉此避過追查。 涉案財仔最無良之處是,借貸人半年至一年內只准償還利息,以期將借貸人搾幹搾盡;部分未能還款的借貸人,更會被ldquo;財仔rdquo;入稟法院民事起訴,將其物業抵押還債,令借貸人一夜間傾家蕩產。 司警展開收網行動 而近日,司警認為時機成熟,展開了收網行動,將一間家庭式運作的ldquo;財仔rdquo;連根拔起; 在涉案ldquo;財仔rdquo;成員上班之際,將4男1女拘捕,並起出11部存有借據的計算機、10部手機、18份借據、200多張空白借據及2,000多張借款宣傳品。 5名財仔成員被拘 5名被捕人士均為澳門人 嫌犯1姓關,男性,報稱商人,59歲; 嫌犯2是嫌犯1的其中一名兒子,姓關,29歲,報稱商人; 嫌犯3為嫌犯1的兒媳,姓溫,31歲,報稱無業; 嫌犯4為嫌犯3的親弟,姓溫,28歲,無業; 嫌犯5姓何,男性,35歲,商人。 警方以暴利罪、清洗黑錢及犯罪集團罪對各人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 涉款約2,400萬港元 司警表示,曾在2017年 6月起,司警就接獲了多名市民和政府部門報案,有借貸平台以ldquo;批核快、利息低rdquo;作為常用招數,吸引急需現金周轉客人光顧,收取超出法定利率的息額,從事非法借貸活動。 互聯網平台更設在外地並由一間內地網絡公司幫助營運。 據調查所得,集團放數會抽起借款金額8%至10%作利息,隨後收取8%至10%月息,並在借據中列明客人半年至一年不可清還借款,藉此保證利息收入。 一旦借貸人無力償還利息及本金,財仔成員會帶同借貸人到公證處進行物業抵押,企圖將不法借貸文件合法化,若借貸人最終無力還債,財仔會入稟法院民事起訴,將借貸人的物業侵吞或變賣。 在司警接獲的10名居民舉報個中,借貸金額由數萬元至過百萬元。 當深入調查後,發現財仔至少涉及86宗暴利借貸,涉款金額約2,400萬港元,不排除有更多受害人涉案,不排除仍然有人在逃。 司警局指相關公司雖然宣稱本澳公司,但從未在澳門注冊,呼籲涉案事主向司警報案,協助警方調查案件。 人若不是急需錢的話 一般都不會輕易去借貸 若真缺錢,就去正規的公司 對於不正式的借貸公司 最終只會榨幹你身上的分毫 相似於高利貸而又不次於高利貸 缺錢的人士,還是要慎重而為 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難道這就是真愛?28歲男子戀上65歲大媽,老婆竟比親媽大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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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8-12-21

問世間情為何物 直教人生死相許 感情這種東西誰都無法預料 就好像下面這兩位主角 真真正正體現出了這世間的真愛 跨了三分之一的世紀來相愛 難道,這真的是愛情? 男子:柱子(化名、28歲) 女子:芹大媽(65歲) 地點:河南 這名28歲的柱子曾經一度失戀過兩次,這兩次的經歷讓他相當痛苦,離開的人都找了新生活,而他,卻幾度輕生。 據報導: 柱子第一任女友比他小2歲,過得挺好的,到了結婚的時候,女友的母親提出要15萬元的禮金,在這個數字的面前,柱子束手無策,最後分了手。 柱子第二任女友比柱子大10歲,柱子吸取上次的教訓,覺得女友年紀大點可以自作主張,沒想到幾個月後對方不辭而別,嫁給一個商人。 但自從65歲的芹大媽出現阻止和安慰他之後,突然令柱子特別溫暖,找到了家的感覺。之前的兩次失戀也就慢慢褪去,支離破碎的心也被凝固了起來。 有人說,分手後,時間和新歡你會選擇哪個,柱子終於找到了新歡,從悲傷中解放出來了。 後來,柱子鼓起勇氣,向芹大媽告白,芹大媽被嚇了一跳,雖然老伴已經過世,但自己比他幾十歲,孫子都18歲了,便一口拒絕了他。 可是柱子認定芹大媽就是自己這輩子的伴侶,年輕的姑娘對我只會傷害,在柱子窮追不捨之下,芹大媽跟柱子回了趟柱子的老家,想著讓柱子的家人好好勸勸他。 到了河南,芹大媽才知道柱子的媽媽比她還小3歲,更加肯定他們之間是不可能的。 卻不料想柱子媽聽了兒子的話後竟然不反對,還將先前準備給柱子當作新婚房的房間整理乾淨,讓兩人住下。 第二天芹大媽一早就起床,對柱子的媽媽說:「我先走了,好好開導柱子,我們不行的」。 柱子起床後發現芹大媽走了,柱子飯都沒吃就去找她,終於找到了,他告訴芹大媽,ldquo;我這輩子認定你了,不管他們怎麼說rdquo;。 芹大媽最後被打動了,答應著試試,兩人隨後住在一起。為了讓兩人在一起少一些「違和感」,柱子故意把頭發染成白色,這樣看起來更搭配一些。 芹大媽高興地表示,已經告訴了他的兒子孫子,他們都表示理解,說自己能有個伴他們也放心。 在柱子的催促下,兩人9月份拍了一套結婚照,過了春節將舉行大婚。想著未來,芹大媽一臉幸福:「如果可以,我願意做個試管嬰兒」。 我的天,小編的手開始有點抖 看看,若是真愛,就會深愛 但這段婚姻能維持多久 就看他們的造化了 有一些情侶或夫妻 無論之前談過多深的感情 終究有一天也抵不過時間和新歡 從柱子的前兩段感情當中 我們就看到了現實的一面 如果你還年輕的話 先脫貧,再戀愛 方能不會被甩 這讓小編想起了一個視頻,視頻上簡述這樣一則對話: 兒子:媽,我找到了一個女朋友,大三歲; 媽:挺好的啊,我看看; 兒子:媽,比你大三歲; 媽:.... 素材來源:力報 圖片來源:力報、搜狗、表情包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在澳門買到“瑕疵品”辦?賣方在1內都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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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8-14

澳門作為一座旅遊城市,不少旅客慕名遠道而來,吃喝玩樂買是必不可少的。 當中,不少旅客都會在澳門購買大箱小包的東西,因為實惠,就往家裏多囤一點存貨。 旅客來澳門買東西最怕的是什麼? 就是買到ldquo;瑕疵品rdquo;而無法退換,比如買包包、口紅、其他類型的化妝品等等... 那旅客若是買到了ldquo;瑕疵品rdquo;怎麼辦?賣方在1年內都需要承擔責任? 據《民法典》規定: 消費品交付1年內若出現與合同不相符之瑕疵,買方(消費者)可要求賣方維修、更換、減價或退貨等賠償,但買方就需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所買之消費品與買賣時約定的不相符。 然而,因為許多消費者大都缺乏相關知識,一直以來都難以舉證。 今天,我們就來講講消費者權益方面,為維護消費者方面,未來,澳門政府會怎麼做呢? 維護消費者權益 據消費者委員會公布資料顯示: 2018年處理的投訴個案為2,290宗,相比較2017年上升39%;當中飲食及交通類的投訴個案有近70%增幅,造成旅遊及民生方面不良的印象及影響。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台至今已有30年,法律配套不合時宜,政府要盡快完成法律修改及出台; 政府可研究推廣將各行各業納入誠信店制度,並以強制性原則,確保從根本上進行監管,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本月13號,就消費品出現瑕疵的問題,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延續了賣方(經營者)在交付1年須承擔責任的規定,將前6個月內的舉證責任由消費者一方轉移到經營者一方。 同時,法案建議引入排除推定經營方責任的規定,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買到瑕疵品怎麼辦 ? 消費品自交付日起,在1年內出現與合同不相符的瑕疵視為交付時已存在。 若瑕疵在首6個月出現,經營者需要負上舉證責任,消費者毋須舉證;若瑕疵在後6個月才出現,則由消費者舉證。 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維修、更換、減價或解除合同,以及因解除合同引致的損害賠償,經營者需承擔責任。 消保法起了什麼作用? 《消保法》是要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亦要平衡經營者的利益,但由於《消保法》和《民法典》對於過錯的定義方面有所不同,如前者規定經營者不論有否過錯,均須負責,此制度與後者的規定有所不同。 ldquo;消保法rdquo;則起ldquo;保底rdquo;作用,並且法案建議幸運博彩合同、醫療服務合同、法律服務合同、合計及審計服務合同、教育服務合同等不屬消保法適用范圍。 避免惡意投訴 為了避免出現惡意投訴,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強調法案有條文平衡經營者的措施,而經營者亦可從多方面反證,包括: 自然腐壞、正常損耗、人為或外因損壞,以及不合邏輯的情況。 日後,消委會在處理瑕疵消費品爭議的投訴時,將會持中立態度。 至於法案建議的1年時間,會否給中小企帶來壓力,仍在討論。 大家開店賺點錢不容易,相對於1年的時間,確實是太長了,就連出廠商亦未必能做到1年的保修。 《消保法》會傷害商戶權益? 在另一方面,澳門中區南區工商聯會會長李卓君質疑1年期限過長,法案內容較傾斜消費者,對商戶不合理。 因為,《消保法》立法並非壞事,可以規管商戶蓄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但他質疑假如消費者刻意傷害商戶權益,法案對商戶無法提供足夠保障。 李卓君強調,買賣過程本應是你情我願,消費者在貨品出售之前應該確認完成才收貨; 假如法案進一步放寬消費者退換貨的規定,他憂慮會破壞商戶和消費者之間的互信關系,這並非好事。 他認為1年期限的建議太長,若消費者買了商品用上了1年才發現有問題,是否公道和合理。 例如,你買了一支原子筆,你寫到一段時間後才發現有問題,需要更換一支,那你永遠都不用買筆了? 兩方買賣本應平衡,一方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另一方亦可對商戶作出保障。 總的來說,如何厘定合適的期限,還需相關部門探詢業界和商戶的意見。 未來,法案該是怎麼定義,還待視察,相信有關部門亦會作出一個完美的回應。 消費者在本澳購買物品時,亦須當場審查清楚物品的細節,才成功交易,避免購買後出現的細節問題造成雙方的不愉快情況。 素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攝圖網、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

澳門政府突然急開發布會回應600億撥款,到底發生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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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生活圈・2019-08-06

8月5號 政府突然急開發布會 回應600億撥款疑問? 怎麼回事,匆匆忙忙的 昨日傍晚6點,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在政府總部多功能廳就《修改2019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律草案,法案建議從財政儲備中的超額儲備調撥600億澳門元。 據了解,截至今年6月28號,特區政府基本儲備有1,488億元,超額儲備有4,002億元。 調撥600億澳門元的2個用途: 1、設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修改《打擊計算機犯罪法》。 會上,行政長官崔世安提出有關法案需要做更多討論咨詢,因此暫時不會提交立法會討論。意味著ldquo;澳門投資發展基金rdquo;是否能成立,將交由下屆政府決定。 2014年,作為行政長官崔世安競選連任的政綱之一,設立ldquo;澳門投資發展基金rdquo;原本計劃在今年內立法落實。 不過,自7月26號行政會完成有關法案的討論後,社會各界對於動用近600億元財政儲備設立的澳投基金有眾多不同聲音。 調撥超額儲備600億元成立澳投基金,離任後無論公司將來如何成立,個人絕不會擔任該公司任何職位。 將取消8月7號在立法會上討論上述2項法案,目的是再作更多時間解說和咨詢。 行政長官 崔世安回應表示 公開、公平咨詢 就《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案,崔世安指出,社會上對調撥澳門幣600億元以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看法。 過去,經濟財政范疇部門為成立澳投基金做了大量調研和比較研究,為制度建設建立基礎。 但因應社會對是次修改財政預算有不同意見,希望能公開、公平咨詢,所以暫時擱置修改財政預算案。 下一步工作 政府將在下一步咨詢社會,完成咨詢報告後,相信能更清楚知道哪些地方需要完善。現屆政府會全力做好相關工作,也期望能有更好的資料給予來屆政府處理。 另外,就《修改第112009號法律〈打擊計算機犯罪法〉》法案,崔世安指,由於負責法案的保安司司長於該段時間離澳,未能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並認為宜由主責的官員清晰向立法會議員引介法案的立法目的,並作充分的解說。 公開、公平咨詢 因應社會可能仍想知悉更多,特別是對調撥出來的金額、用途、公司的組成等多表達意見,故將來在公眾咨詢時非常樂意與社會解釋清楚。強調不會草草了事、走過場,也否認是趕尾班車。 只是希望循序漸進,把具備的資料向社會解說,聆聽社會意見。屆時收到意見後或會修訂和完善法案、章程或行政法規,以更符合社會期望。 爭取更高的投資回報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隨特區政府的財政儲備不斷增長,社會也提出訴求,如何有利澳門經濟穩定發展,有利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以及有效管理和運用財政儲備,提升公共資源作投資回報。 早在2014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結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條款磋商報告內,也認為澳門倘成立公有的、類主權性的基金,可以透過更多元的資產配置爭取更高的投資回報。 另外,《特區政府5年發展規劃》明確指出於2019年落實設立投資發展基金,亦多次於立法會就相關議題作解說。 他強調,將來類主權基金的模式,將采取國際認可標准,即ldquo;聖地亞哥原則rdquo;,而公司的主要管理職位將在國際上公開招聘具資格的專業人士擔任。 被問到其連任問題時,梁維特稱,需由新行政長官提名及中央政府任命,他不作補充。 金融管理局局長陳守信表示,14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結澳門第4條款磋商後,金管局與財政局及法務局成立調研小組,並參考了國際組織的研究報告和超過100個主權財務基金的實際運作情況,深入研究分析。 又多次在行政會討論構想,並計劃將ldquo;聖地亞哥原則rdquo;納入行政法規中,讓公司符合國際標准,使其具高透明度。 民為水,君為舟 水亦能載舟,又能覆舟 得民心者得天下 公開咨詢,收集更多社會的看法 此舉著實為明確的選擇 素材來源:澳門新聞局、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澳門新聞局、力報、攝圖網、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