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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基站”被定犯罪,澳門最高判處...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大家都進入了通訊時代,手機電腦都是每個人必備的網絡工具。
但跟隨著互聯網時代的腳步,不僅只有生活中的市民,還有隱藏於生活當中的不法分子。
無論內地還是澳門,有市民通常都會收到“垃圾信息”或者其他方面的信息,這就是不法分子遠程操控的“偽基站”所導致的。
偽基站
偽基站,又稱假基站、假基地台,是一種利用GSM單向認證缺陷的非法無線電通信設備。
主要由主機和筆記本電腦組成,能夠搜取以其為中心、一定半徑范圍內的GSM移動電話信息,並任意冒用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推銷等垃圾短信,通常安放在汽車或者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發送。
偽基站運行時,用戶手機信號被強制連接到該設備上,無法連接到公用電信網絡,以影響手機用戶的正常使用。
偽基站被定為犯罪
我們往往都會收到涉及到“賭場”、“賣淫”、“招嫖”、“六合彩”等等之類的信息。
經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打擊計算機犯罪法》法律草案,將“偽基站”定為犯罪,建議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昨日(23號),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於發布會表示,草案將偽基站定為犯罪,建議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如情節嚴重,包括從偽基站獲利、為便於實施另一犯罪,又或用於傳輸被法律禁止的廣告、色情信息或不法賭博活動等,則處1年至5年徒刑。
法案建議自2019年12月22號起生效,並在公布後隨即移交立法會審議。
近2年來,涉及偽基站的案件倍增,2017年司警偵破偽基站案件7宗,2018年上升至19宗;偽基站對本澳整體社會、居民和旅客造成嚴重滋擾,把偽基站獨立成罪具迫切性。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稱,現時因沒有獨立針對偽基站的罪名,局方在面對有關偽基站案件時,只能以計算機犯罪法中幹擾計算機犯罪,或刑法典中侵犯通訊工具的罪名處理。
但近年局方在處理有關案件時與司法機關有分歧,偽基站本身已構成犯罪,因此獨立成罪更能貼近現實情況。
因應雲端技術的廣泛應用,犯罪證據極有可能儲存在境外的服務器,參考國際上對同類問題的普遍執法經驗和立法模式。
法案建議:
允許刑事調查部門可在司法當局許可下,提取儲存於澳門以外的計算機數據資料副本作為刑事訴訟程序的證據,只要透過位於澳門的計算機系統查閱或獲取該等資料屬合法。
同時,法案並建議將違反職業保密犯罪獨立成罪,並加重刑罰。
每天收到這種“垃圾信息”,想必大家心中也會覺得有點煩,但又避免不了,一台機器就能到處散播信息,且還有不少市民受騙上當,稍有不注意,銀行卡資金就瞬間變為零...
這些垃圾短信基本都由境外非法機構發送,澳門合法的博彩業絕不會發送此類垃圾信息,這一事件上澳門本身也是受害者,極大地損害了澳門的形象。
澳門旅遊局曾聯絡過警方,但由於這些機構基本在境外,警方目前也無能為力。
對此,全國警方開始嚴密打擊“偽基站”的存在,因偽基站的流動性較大,且操作性便捷,對警方的嚴密布局,也可能存有百密一疏。
今年5月,澳門司警聯合內地警方,偵破首宗位於本澳設立的“電話詐騙傳輸據點中心”案件以及成功瓦解一個利用偽基站向賭場人士及旅客“招嫖”的犯罪集團。
珠海市公安局曾出動100多名警力,在雲南、湖南、重慶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各拘捕組先後在珠海灣仔、雲南昆明、重慶巫山、湖南衡陽、益陽等地拘捕包括主腦、骨幹在內32名涉案人士。
本澳司警亦在本澳皇朝、黑沙環多處等5個單位內拘捕30名嫌疑人;繳獲涉案贓款50餘萬元,偽基站15套、計算機8台、汽車3輛、移動電話100多台、銀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兩地警方成功全鏈打掉一個特大跨境犯罪團夥,有力維護珠澳兩地的社會治安穩定。
近半年來,珠海警方經過橫跨5省偵查,全面掌握該犯罪團夥的組織架構、人員分工、作案方式方法和人員活動規律等重要情況。
最後,珠海警方聯同澳門警方開展收網行動。
警方提示
用戶在收到“銀行卡密碼升級”、“中獎”或要求轉賬、彙款之類的短信,要提高警惕,辨別真偽。
市民可以撥打銀行客服電話進行咨詢確認,不要輕易點擊短信中的網絡鏈接,更不要轉賬、彙款。
同時,公安機關也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和12321網絡不良和垃圾信息舉報中心、中國電信、移動、聯通客服電話投訴舉報,堅決抵制、防范“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
偽基站現已定罪3年
不排除犯罪人是繼而作案
當中,若市民還是有收到
關於垃圾信息中的鏈接
還是謹慎而為之
避免泄露個人信息
讓不法分子輕易得手!
素材來源:力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網絡、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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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