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偷渡者”在海關人員眼下成功逃跑!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談起“偷渡”二字,澳門最熟悉不過了,珠澳一門相隔,偷渡者想盡千方百計,從珠海偷渡入澳,這些事例一直都斷斷續續發生。
今天司警拘捕了多少名偷渡者,時隔幾天,司警再度截獲偷渡者。
在澳門這座城市中,遍地都是金錢的誘惑,偷渡者到澳,來來回回無非都是那三兩件事,想必大家都已經知道了。
走私、好賭、販毒、換錢黨等等....
隨著五百年前歐洲資本運動的興起,一些跨國界的經商貿易日漸增多,許多商人在當時法律不健全的情況下,便開始了大規模的非法入關“偷渡”行為。
其中,早期偷渡到我國東南沿海台灣、香港、澳門做生意的有荷蘭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英國人。
現時,法律健全,但還是有人犯著同樣的錯誤,難道是法律不夠嚴厲?還是誘惑力太大了...
對比以前的司警來說,抓到偷渡者,他們也只有乖乖就范,回警局等候處理。
但現在,偷渡者居然在司警的眼皮底下逃走,這....還真的是讓人大吃一驚!
本月6號,一名非法入境者在等候押運車輛期間逃跑。直到昨日下午(10號),司警在路氹某酒店客房將其拘捕。
被捕男子姓汪,31歲,無業,江西人。
據海關通報,本月6號下午,海關將6名涉嫌偷渡人士移交檢察院偵訊,大約至晚上7點左右,才完成審理程序。
在等候押運車輛期間,其中1名偷渡者逃離現場。
據透露,逃脫的偷渡嫌疑人在本澳並無刑事記錄,他與另外5名內地人士在不同地點被海關截獲,包括在海上及岸上,當中包括一名懷疑“蛇頭”的男子。
偷渡者逃離現場後,在場關員實時展開搜捕,海關也立即聯同治安警察局啟動反偷渡聯防機制,同時通知司法警察局作聯合攔截。
經慎重考慮,海關決定不實時對外發布有關信息,以免情報外泄對相關緝捕行動構成影響。
至於該事件是否涉及人為的疏忽或程序漏洞,黃少澤表示,經初步調查事件屬海關責任,與檢察院無關。
能在關員的眼皮底下逃走,證明了兩點:
一是該名偷渡者抓住了時機,趁而不備消失在人海中;
二是關員執法過於松懈,才讓偷渡人士如此輕易逃脫。
衰咗就隱瞞,瞞吾到就話有機制?公布左,我最多鎖緊門窗吾出街,吾公布,死左都吾知咩事。
如果是晚上可能有點難追?身為一個警務人員都追不到?難道沒有訓練過?
網友2
沒錯為什么要逃跑呢,捉回你種大獲。
自求多福啦⋯⋯
目前,海關部門正進行相關調查及檢討,如發現人為疏忽或過錯,當局會隨即開展紀律程序;
日後拘捕該名偷渡者,當局也會展開刑事程序,進行追究。
海關連日來也已加強監察各出入境口岸,並加強沿岸及海上偷渡黑點的巡查力度,聯同各部門采取行動,將全力緝拿該名偷渡人士歸案。
在該名人士逃跑後,海關隨即啟動聯防機制,包括警察總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等全部參與,“天眼”系統也是首先追蹤的手段,但還是沒找到該名逃跑人士。
同時,因應該名人士在檢察院門外逃離,通常“天眼”是不能直接向著門口,只能向著門外道路,加上“天眼”系統的追蹤是須一個接一個方可,缺少其一都是沒有可能的。
現時,工程也只在第3期,還沒能完全覆蓋,仍需加緊相關工程,預計明年首季完成第4期能覆蓋更多范圍。
司警透過幾天的追查,利用“天眼”及其它錄像等資料,最終,鎖定汪某行蹤。
昨日下午(10號)5點15分,司警在路氹某酒店客房將汪某拘捕。
經查問,汪某供稱因害怕遭遣返內地後,會被公安行政拘留。
汪某承認當日逃脫後,便前往路氹某酒店,用1,000元訂了一個客房,原打算匿藏一段時間,再伺機偷渡離境。
司警表示,汪某供稱偷渡來澳賭博,但不排除涉嫌其他犯罪,將繼而調查。
現時,司警落案控以脫逃罪,汪某已被移送檢察官偵辦。
能在關員手底下逃跑之人,膽量是有多大,若逃跑之人對市民作出危險的行為,那關員得背多大的鍋才能平息此事。
黃司提及,就本澳預防及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逗留方面,保安當局早於2015年10月設立的“反偷渡工作聯防機制”。
至2016年,每年截獲的偷渡者均超過2,000人次,至去年已大幅下降至810多人次。
他指出,今年第1季有222名涉嫌非法入境者,呈上升趨勢,相信是與警方2018年下半年加強打擊“換錢黨”有關。
在即時遣返換錢黨及最高3年禁止入境的情況下,導致被截獲的偷渡人數上升。
他並強調,保安當局會進一步加強對“換錢黨”的打擊行動,更嚴厲執行遣返和禁止再入境的工作。
偷渡對於澳門來說,不但影響了正常的人員交往,減少了簽證收入,擾亂了邊境管理與安全,進而還會帶來隱患。
對個人而言,違反了邊境管理規定,加大了危險系數,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所以,無論是關員還是司警,都是為了澳門和市民得以安全為職責,嚴厲打擊不法分子的存在,才能為市民的安全作多一份保障!
素材來源:日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網絡截圖、日報、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