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我城
馬場北火災又係煙頭惹的禍
早兩日發生喺馬場北大馬路嘅火災,令唔少居民談起仲心有餘悸,正當司警當日聲稱經已排除人為惡意可能,昨晚(28日)再度宣佈已經拘捕一名男子,經調查後發現呢位男子喺事發晚現場小解完,隨手將煙頭掉到地上,結果十分鐘後觸及附近雜物,加上當晚又大風又dry,結果一發不可收拾。
鋪天蓋地嘅內容就唔多講啦,我更關心一眾「苦主」點算?雖然係無心之失所致,但刑事同民事責任肯定走唔甩,萬一苦主們追討賠償又應該遵從邊個方向?根據估算,光是四家被波及店鋪補修費就高達1百50萬,如果再加上車主、停車場外圍、住戶、學校損失,睇怕數字遠超估算數字。有人問,鬼叫啲車亂泊,燒咗賴邊個?請搞清楚一件事,人家違泊唔代表你有權去損毀,如果被車主發現一樣可以報官拉人,至於發生今次火災係無妄之災,終究要睇個官點判。
點都好啦,所幸今次事件中無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其實偶爾還是會見到煙友隨地丟煙頭,能減少吸煙固然係好事,但亦唔係你我能夠控制嘅事,唯有下次見到地上有未熄滅嘅煙頭,當行善踩熄佢囉﹗
※圖片來源: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