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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市民再陷“投資”騙案,百名苦主損失逾千萬人仔!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曾幾何時
澳門市民曾在江門投資受騙
一浪接一浪
澳門市民買商鋪再被詐騙
世界投資大師索羅斯說過:“投資本身沒有風險,失控的投資才有風險。”
曾發案件
今年1月份,澳門約70多名市民在內地江門購買了地產項目「光博彙」,涉及的款項約2,000多萬元人民幣。
但誰料,該小業主反映該項目銷售手法及行為可能存在違規情況,且原訂前年及去年底可收樓,現在幾乎停工,發展商更稱正進行資產重組。
小業主憂慮項目爛尾令他們血本無歸。
而一眾小業主已多次向發展商和地產中介公司查詢,均得不到正面回應。
大部分小業主於2015至2017年期間買入,主要是購買商鋪。
而有關項目主要客戶為港澳居民,尚有江門和珠海等地數百戶業主,他們大部分是透過江門及珠海市的地產中介購買有關項目。
律師分析
經律師表示,「光博彙」項目的銷售手法及行為可能存在違規情況。
例如,相關發展商和地產中介向他們提供未能核實真偽的資料;使用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印章和合同;
多項收費不透明,買家購買物業的部分款項被指屬中介費和宣傳費,從而私自扣起或轉移,甚至收費後不給予單據等等。
業主除了希望能追討應有賠償外,希望能理清當中的是否存在不法銷售行為,以免有更多居民受騙。
據悉,光博彙受害業主已到相關部門求助,然而能否追回損失,仍是一個未知數。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投資"騙案"再度泛起
“追討無門”這四個字
讓苦主無法面對這是真的
澳門市民再陷騙局
澳門"苦主"召開記者會
現場擺滿求助標語
本月12號,約100名澳門"苦主"召開記者會,疑似大灣區投資"騙案"再度出現。
逾百名澳門市民表示,在中山購買商鋪被詐騙,一個格仔鋪位約20至30萬元人民幣,
其中,涉及金額高達1千萬人民幣。
案情回述
2016至2017年間,他們透過「暨滿房地產有限公司」在中山市西區富華道購置「樂8星城」商鋪;
涉及金額達1千多萬人民幣,甚至有苦主最高投入100萬人民幣。
雙方在2017年簽訂《商鋪買賣合同》,「暨滿」公司須於2018年4月30日前交付鋪位予苦主,但苦主支付全部購鋪款後,相關交付手續至今仍未完成,更遑論能收到當時簽訂的格仔鋪。
最後,業主們卻發現該地產商是空殼公司,商鋪的業權並非由「暨滿」公司擁有,而是由中山市「榮光置業有限公司」所擁有,因此無法辦理房產證;
而「暨滿」的實際負責人與「榮光」公司存在糾紛,雙方就商鋪的權屬問題正在打官司。
租金返還只是一場騙局,就連自己購買的商鋪也不見蹤影。
當這些苦主得知自己陷入騙局後,就開始四處走訪中山市政府部門,但都求助無果。
四處行騙?
早在2015年,有些澳門苦主就已經買入這個地產商的,另一個"星濠"項目,雖然辦理到房產證,但收取租金一段時間後再無下文,懷疑這個地產商四處行騙。
苦主們指出,總受騙的人數接近1,000人,涉及金額高達2億元人民幣,其中澳門苦主超過百人,涉及金額1千多萬元人民幣。
當中,更有苦主購買3、4個商鋪,涉及100多萬元人民幣。
苦主擔憂恐怕被拖時間,怕是追討無門。
案件被宣告推遲
受騙業主們稱,自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因涉事的其中一間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拖延至本月20號才將開庭。
他們將去信中聯辦,希望中聯辦及澳門特區政府伸出援手,協助調查事件,追回被騙款項,維護澳門居民在內地置業的合法權益;
同時,也希望內地能夠嚴格規管空殼公司的違規銷售問題,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法律規定
事實上,“返租”和“回購”都是國內法律明令禁止的。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就明確規定了“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完善協助機制
隨著粵澳合作日趨緊密,澳門市民北上生活和投資的機會愈來愈多,相信居民在內地購買或投資房地產的數量亦會與日俱增。
因應兩地法律制度不一、房地產買賣規范存在差異,加上不排除一些房地產發展商或地產中介為了圖利而刻意作誇大甚至虛假的宣傳以吸引買家,均容易令居民墮入買樓陷阱。
為保障本澳居民更好融入灣區發展,有人士表示,請政府盡快與內地相關部門溝通,建立及完善相關協助機制,協助居民處理跨境投資涉及的糾紛和訴訟。
與此同時,消委會亦應聯同其他相關的部門加強宣傳,讓本澳居民了解更多投資內地房地產的知識和風險,減少中招的機會。
如何避開置業陷阱
01
每個城市的政策都不盡相同,買房之前要充分了解;
02
選擇口碑好、經營時間長的開發商,同時要看該樓盤有沒預售許可證;
03
仔細閱讀購房合同的每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