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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夥伴變“仇人”!澳門車行東主僱“香港犯罪集團”進行報複!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何況更是有人縱火
一切源頭都離不開報複的心裏
合作、糾紛、結怨、打擊、報複等等
事出必有因
因何事起源要有如此大的怨恨呢!
事件起因
今年1月17號,澳門氹仔柯維納馬路名門世家停車場發生縱火燒車案,停車場內有2輛私家車遭燒毀。
疑犯首次作案時,向2輛肇事車輛潑灑易燃液體,但未能成功放火,心有不甘下用停車場內的滅火沙筒破壞車輛玻璃,並成功逃離現場。
同月20號淩晨左右,有關私家車再次被淋易燃氣體縱火燒毀。
疑犯利用打火機及易燃液體成功放火,導致2輛私家車不同程度燒毀。
當時,疑犯燒毀車輛想要逃跑的時候,被保安員截獲。
犯案者是一名香港黎姓嫌犯,隨後被司警拘捕,黎某承認犯案,但拒絕提供幕後主腦等資料。
隨後,司警以縱火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並已羈押,由調查科跟進調查並追緝幕後主腦。
合作夥伴變仇人
本月9號,案情終於有了新進展,司警在氹仔、下環及黑沙環等多區拘捕涉案的5名本澳男子,其中2人疑為主謀。
經司警調查,初步起因是為了“金錢瓜葛”引發的訴訟及報複。
5名疑犯為朋友關系
當中,被捕2名主謀分別姓關,31歲,氹仔某車行東主;以及姓邱,31歲,車行員工。
其餘3人分別姓黃,26歲,賭廳司機。姓李,27歲,司機。姓康,23歲,司機。
除康某承認收受1,000元協助購買汽油、踩點和提供車輛供黎某犯案外,剩餘4人拒絕合作。
事件真相源頭
調查科經深入調查,懷疑案件與氹仔某間車行的關姓東主等人有關。
原來,關某的車行原有一名合夥股東,後因雙方兌換1,200萬元而發生金錢糾紛並拆夥,該名前車行股東事後控告關某,雙方因此結怨。
於是,關姓東主聯同邱姓員工合謀聯同康某、李某、黃某購買易燃物、預先踩點,提供作案工具;
並向香港某犯罪集團僱黎某來澳犯案,最終導致前車行股東的2架車輛被燒毀。
現時,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團罪和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將5人移送檢察院偵辦。
幸虧只是買凶燒車警告
而不是做出買凶殺人的地步
曾幾何時一拍即合變成合作夥伴
如今卻變成仇人一般
多好的關系在一瞬間也消逝如煙
所以,做生意,合作有風險
這也是一則活生生的事例!
素材來源:日報、網絡
圖片來源:日報、網絡截圖、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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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