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澳門3名“貴利佬”逼迫債仔“還數”致死亡,換來5至15年徒刑,值嗎?
賭出了人命
自古有話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若還不上,就拿命抵
區區幾萬塊
就可以奪走一條人命
命案真相究竟如何
一起來看一下...
賭出一條人命
本月3號,澳門南灣大馬路華發賓館發生一宗命案,死者是一名年約40多歲的內地男子,消防到場時,發現男子遺體呈現屍斑,估計已死亡一段時間。
債仔遭貴利佬禁錮虐打致死
經司警調查,死者曾在上月30號來澳賭博輸光賭本,到了5月1號,死者疑因想翻本,就到了中區某娛樂場向3名“貴利佬”借5萬元港幣用於賭博。
在賭博過程中,死者合共被抽取了7,000利息,之後貴利數全部輸光。
男事主因沒錢還債,就在同日上午9點,被3名“貴利佬”帶到南灣大馬路某賓館房間進行禁錮,逼迫男事主還債。
其中,男事主曾被3名“貴利佬”多次以皮帶、拖鞋及拳腳毆打,並以毛巾塞住男事主口部,不讓其呼救。
同時,“貴利佬”還用手機拍攝虐打事主的過程,再將相關片段發給事主家屬,以逼男事主還款。
直至3號早6點,3名“貴利佬”發現男事主已沒有反應,於是即刻逃離現場。
借出去的錢不但沒有追回來,還弄出了人命,這不就是惹禍上身嗎?
也不知道是因為害怕還是別的原因,3名“貴利佬”逃跑後,其中1名“貴利佬”疑畏罪致電報案。
貴利佬報案自首
在3名“貴利佬”逃跑約1小時後,其中一名名叫方某疑畏罪致電報案,聲稱賓館內發生命案。
有人更供認曾用皮帶鞭打死者,又供出自己及2名同黨正身處新口岸某酒店內。治安警迅即趕到相關地點,並成功截獲3名男嫌犯。
同一時間,司警、消防員及治安警在案發賓館房內發現一名男死者。
因有可疑,司警隨即啟動現場勘查程序,封鎖賓館搜證近6小時。
經初步調查,司警發現男死者身上包括頭、手等多處地方有挫傷和瘀傷,已經出現屍斑,初步估計其已死去多個小時,真正死因需待法醫解剖後確定。
本月3號下午1點左右,仵工將死者遺體送往殮房處理。司警在命案現場檢走一批證物,包括犯案用皮帶及借據等。
“貴利佬”
被捕3名男子均為內地的“貴利佬”,報警的則是姓方的男子,31歲,無業。
方某去年也因高利貸罪被驅逐出境,其報稱今年3月偷渡來澳。
其他兩名男子均姓趙,34歲;姓彭,29歲,2人均持內地證件及當賭場扒仔。
案中疑遭虐打致死“債仔”40餘歲。司警落案控以3人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引致他人死亡,在5月4號早上10點半,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高利貸罪
3名男子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52條第3款規定的“加重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第288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的“犯罪集團罪”以及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第13條規定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
法律規定
按照法律的規定,由於加重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的犯罪行為存在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加重情節,相關犯罪可被判處5年至15年徒刑的相應刑罰。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3名嫌疑人結夥作案和使用暴力侵害被害人致死的惡劣情節和後果。
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和繼續擾亂社會安寧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3名嫌犯采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事後,報道一出,網友紛紛有各自見解:
世事無常,有因必有果
在現今社會中
金錢還能結束一個人的生命
到底是錢重要還是命重要
誰也無法預料事情的結果
只是一番經曆
才知道生命的脆弱
犯罪之人有法律制裁
但好賭之人
也終會走上一條末路
在此,奉勸各位
小賭怡情
大賭家破人亡的經曆就擺在了你的眼前
道理誰都懂
但真正做到的人
也不至於有今天如此的下場
素材來源:日報、網絡
圖片來源:日報、網絡截圖、力報、表情包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