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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

車禍之案風波繼續蔓延

持藍卡司機出現事故又現一單

事態再度升級

相關局方人員再次展開激辯

過職、過界司機

將會面臨著怎樣的後果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昨天下午(11號)4點左右,澳門路環黑沙馬路近鷺環海天渡假酒店發生一宗交通意外。

 

一輛私家車與電單車相撞,電單車司機被困車底,最終,消防員將其救出並送往醫院搶救。

 

 

電單車男司機(年約40歲,澳門居民)口角擦傷、手臂出現紅腫、左腳開放性骨折,事發後送往山頂醫院搶救,經搶救後已無生命危險。

 

 

私家車男司機(年約30歲,內地居民,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藍卡),並持有經考核後由交通事務局發出的特別駕駛許可證)。

 

 

初步調查,懷疑輕型汽車沒有讓先導致事故發生,現階段暫未發現涉及過職或過界的情況,交通廳正跟進調查事件。

 

若市民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2837-4214與交通廳值日官聯絡。

 

 

該路段為高爾夫球場斜路,內轉看不清就應該減速慢駛,而不是橫沖直撞,車禍的責任所在,到底由誰擔當?

 

 

面臨車禍,往壞的一面來說,不死亦一身傷,每一場車禍的出現,都讓人怵目驚心。

 

 

此事件雖未涉及過職或過界情況,但對於“過職、過界”司機,卻是惹起了一眾市民遊行。

 

 

繼本月初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發生致命車禍,導致一名22歲學生死亡,肇事司機被證實為過職司機,該事件引起了一眾熱議。

 

本月9號,社區發展新動力及新澳門學社發起「嚴打過界司機,反對駕照互認」大遊行。

 

主辦單位預計兩隊人士約1,100人參與。以拒絕駕照互認、嚴懲非法司機、反對輸入外僱司機進行。

 

 

一眾召集人和遊行人在士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出發,遊行團體有180至260人參與。

 

眾遊行人士手持遊行標語、大叫反對口號,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信,表達訴求。

 

有遊行人士表示,政府多次以“方便市民出行”為由,推行駕照互認的邏輯非常離譜,認為內地司機駕駛手法與澳門不一,要求政府作公眾咨詢,顧及民意。

 

 

據資料顯示,目前約有3億內地市民持有駕駛執照。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如駕照互認後,3億人口將會是潛在的受惠對象,「千分之一人口嚟澳門開車都夠死啦」。

 

 

蘇嘉豪續稱,未來將會與政府進一步傾談,不排除行動升級。

 

 

據了解,簽發給內地司機來澳駕駛資格的《特別駕駛執照》條例沿用至今30多年而未被修訂。

 

該條例早已令坊間大表不滿,再加上過職(外僱非司機而駕駛)司機、過界(非本地司機但濫用《特別駕駛執照》)司機問題嚴重。

 

3年內奪去了3條生命!

 

據現行法例,「過職」及「過界」司機出事後而法庭未有判決前,只被處以行政違法,即罰款了事,當局處理手法遭坊間強烈質疑。

 

 

社區警務聯絡主任陳德勝指出,以氹仔女大學生死亡事件為例,涉事「過職」司機只須每月到警局報到而毋須羈押,倘若當事人未有如期報到,或幹脆潛逃,當局又如何處理?

 

警方回應指,由於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涉案司機暫毋須羈押,只須每月5號定期到警局報到,同時也未有限制其離境等自由。

 

 

據現行法例,倘證實僱主安排非任職司機的外僱擔任司機工作,則構成行政違法。

 

除按涉案每一「過職」司機科處5,000至10,000元罰款外會全部或部分廢止僱主聘用外地僱員的許可名額,為期6個月至2年。

 

反之,黑工來澳工作,則屬刑事罪行。

 

 

據現行《道路交通法》,對於交通事故的嚴重與不嚴重的劃分,是有條件對此進行修法。

 

尤其對於有些公司僱用一些勞工擔任非法司機工作,更加需要加大罰則,讓相關公司負上更大法律責任。

 

現時最重的罰則,只是對相關公司停止輸入外勞配額2年,罰則過輕,未能起懲罰作用。

 

 

至於「過職」司機的執法問題上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帶,當局又如何杜絕?

 

陳德勝認為,修法加重罰則是不二法門,否則只會令更多隱藏炸彈生成。

 

相關「過職」司機只須在外地領取一個國際駕駛執照便能在本澳駕駛,但他們根本不熟悉本澳的道路情況。

 

而相關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因「貪平」而沒有顧及道路安全,利用灰色地帶任由他們在道路上駕駛,絕對是法理不容之事。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出席社協會議後,並無正面回應有關「過職」司機現行的行政處罰是否過輕,但表示局方與經濟財政司司長討論後,正檢視現行的行政處罰情況、處罰幅度等。

 

 

他強調當局要根據所有「過職」的情況作通盤考慮,不會只針對「過職」司機而考慮修法。

 

至於「過職」司機所涉及的刑事行為,應交由司法部門處理,他重申當局要針對檢討的是僱主讓外僱「過職」工作的行政處罰。

 

 

治安警察局去年共錄得13,763宗交通意外,較2017年減少952宗,交通意外導致受傷人數共4,380人

 

雖較2017年減少326人,但當中因傷重死亡人數共10人,較2017年增2人。

 

2017年共查獲涉及駕駛車輛之非法工作共73宗,其中沒有工作許可的有3宗,有工作許可但不遵守許可中之規定有70宗(過職司機51宗、過界司機19宗)。

 

 

雖然過職、過界司機需嚴肅處理,對於現時,外勞司機也一度被引起了關注,但真正擔心的就僅僅只是過職、過界司機一事?

 

2017年交通意外死亡8人,2018年交通意外死亡10人,這一系列的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又該從何談起,源頭又在哪裏?

 

 

誰也無法預料事情還會不會繼續惡化,能做的只是盡量遵守相關守則,避免意外發生,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條條鏈接,數據每一年都有著總結,或多或少。

 

交通意外導致人的死亡,無法彌補,更無力回天。一方的責怪固然成了事態的升級,每一場悲劇發生的背後,人們總是把反思二字卻拋之腦後。

 

 

意外發生後,或許都會在想,如果當時我...

 

時間無法重來,人也不能起死回生,車禍給每個家庭帶來了太多太多的傷害。我想,安全駕駛守則,從學車的那天開始,都應該烙印於心。

 

 

素材來源:力報、日報、網絡

圖片來源:力報、日報、澳亞網、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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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撰寫:小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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