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4歲“幣少爺”天臺“掟錢”,有錢就是“大曬”!
在電影情節中 我們通常都會看到通街“派錢”的情況 引得路人瘋狂圍搶 能搶多少就搶多少 但如今 這種情況出現在現實的生活當中 一大扎鈔票從天而降 有錢人的世界真的不知道什麼是窮 香港24歲男子天臺“撒錢” 本月15號下午2點左右,香港深水埗站福榮街天臺,有人“派錢”,一大疊100現金從天而降,道路暫態阻塞,路人瘋狂伸手等鈔票跌落手中。 香港警方接報,即時到場阻止一度瘋搶情況,並封鎖現場一帶,防止有更混亂的情況發生。 派錢疑由炒比特幣炫富引起爭議的“幣少”策劃,早前,幣少在facebook主頁預先張揚,發帖稱: “劫富濟貧,嚟緊可能香港唔同嘅地方,都會有錢從天而降,大家支唔支持,只要有夢想一切都可以做得到!” 一般這些環節都是在電影裏面看到,如今在現實的生活中看到,有錢人的世界還真的是任性; 不缺錢的生活裏還到處派錢,你覺得他這樣子做事正義還是炫富,不過,對於警方這邊來說,派錢的人總會被抓。 香港警方拘捕24歲“幣少爺” 本月16號,警方以涉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警方拘捕一名24歲男子,被捕男子有個綽號,叫“幣少爺”(黃某)。 警方表示,黃某在福榮街天臺撒下了大量紙幣,大部分都是100元紙幣,期間引起公眾聚集喝搶錢,情況非常混亂; 對公眾安全及秩序構成嚴重影響及危險,也阻礙交通,警方也在現場拾獲大約6,000元紙幣,暫時沒知涉及多少金額。 市民“執錢”觸犯盜竊 對於香港市民撿錢是否觸犯法律,香港警方表示,市民若拾獲不屬於自己的財物,要向警方交還,否則可以觸犯盜竊罪。 市民也知道,拾錢隨時惹上官非,對飄落地上的“現鈔”敬而遠之,眾多市民圍著一張飄落在地面的“紙幣”,卻只有看的份。感覺肉都到嘴邊了,卻不敢吃的那種感覺。 對於撒錢一事,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這行為或觸犯《公安條例》;至於市民在現場拾走撒落的鈔票,在一般情況下,拾遺不報是犯法; 但若有人撒錢,這就表明存心將鈔票派送予他人,市民拾錢時無涉及不誠實意圖,則未必犯法。 香港法例 據香港法例第二四五章《公安條例》,任何人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二級罰款和囚12個月。 ■ ■■■■ 現在哪還有幾個人撿到錢能交還的,俗話說,地上拾到寶,問天問地摞唔到。 有錢,就應該拿去扶貧,有本事的話,你看哪里多窮人沒吃的沒穿的,你拿錢去砸他們,別人會給你豎起大拇指,你拿錢通街撒,這不是證明你有多少錢,這是“俗”。 素材來源:澳門日報 圖片來源:澳門日報、東網、蘋果日報、香港01、表情包 版權屬於原作者 編輯撰寫:小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