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
律師世家之子
Text: Mindy Editor: Joanna Lee Photo: Franky
第三代法律界代表──戴明揚大律師,出生於一個中產土生葡人家庭裡,其家人也是法律界的知名律師。戴律師在澳門就讀中學,於高中畢業後,到里斯本的法律學校完成法律學位。經過五年的大學生活及一年的實習,回來澳門於本來是屬於父親的辦公室開始他的律師生涯。
戴律師於1979年回到澳門,當時的澳門律師數量很少,只有16位。剛成為律師,戴律師便接了一件刑事案件,對此他感到十分幸運。案件發生於約1977-1978年,當時有兩批黑社會人士於葡京酒店因「爭地盤」而發生爭執,繼而動手。以當時來說,對澳門這個只有約三十萬人口的小城市而言,是一件非常大的事,也使人感到震驚。由於其中一位黑社會頭目的律師決定不接受他的案件,此案件隨後由戴律師接了。那年,戴律師27歲。那時的最高刑罰為判處20年,而案件中的黑社會頭目被判了18年,算是十分嚴重。後來,戴律師為他上訴得直,最後無罪釋放。此事令戴律師的名聲大增,對他日後的工作有著很大的幫助。雖然這是一件很成功的案例,但繼此案件後,戴律師決定不再接任何的刑事案件。
出生於澳門的戴律師表示,澳門的教育及文化與葡萄牙很接近。雖然,他的家庭與一般的葡萄牙家庭無異,擁有看葡文新聞及吃葡國菜的習慣,但由於他身處於澳門,在這個環境裡耳濡目染下便自然地學習了中文,而他希望於死後也能葬於澳門。
成為律師的初期,戴律師曾接下澳門政府的辯護律師工作,即法庭所委任的法援律師,並會根據每件案件而收到少量的律師費用。由於每次的費用不多,戴律師會選擇把所收取的費用捐贈給體育會,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士。
工作至上的戴律師表示,他最失敗的是分配時間,由於他經常需要開會工作,因此其時間十分散亂。身兼多職的他會盡量保留每天的午飯時間及週末,抽出時間陪伴家人。 一直以來,戴律師沒有想過要放棄律師的工作,也沒有遇到任何重大的挫折。一般而言,他不接案件的原因都是因為沒時間處理而拒絕,也會因同時認識控辨雙方而不想接下那件案件。曾經有一件離婚案件,因為他同時認識男女雙方,並不希望得失某一方而成為對方的敵人,最終他把案件轉介給其他律師處理。此外,他指出,現時的澳門較多葡萄牙律師,他們與澳門的社會或本地人沒有太多接觸,因而不會受到個人感情的影響而不接下案件。
有一次,戴律師的受託人是人稱賣白粉的毒犯,而他當時為受託人的法援律師。整理案件的資料時,戴律師發現當時的警方於沒得到法院命令的情況下便去進行採證,而且受託人於警方採證時並不在家,從而找出了案件中的破綻,為受託人勝出官司。戴律師表示,只要他接下了案件,他便會專心地以理性及法律角度去研究案件,並不會投放任何感情,因此不會於處理案件時發生掙扎表現得十分專業。處理整件案件時,他認為證據是案件中最重要的部份,並從中找出了案件內的關鍵,最終勝出官司。後來,戴律師被受託人邀請擔任其法律顧問,但他拒絕了,更建議受託人轉到其他行業維生。
成為律師多年的戴律師曾經收了一個自己並不喜歡的徒弟,由於其徒弟的父親也是律師,而且與他的家庭十分相熟,因此他無法拒絕對方。而他的第二個徒弟是與他同年,其徒弟本來為一位公務員,因曾經對法律有興趣,便就讀相關課程。畢業後於他的辦公室實習,約兩至三個月。這位徒弟後來發現自己的興趣並非如此大,最終決定回葡萄牙過著退休生活。
澳門的法律市場因為受到人口的限制而不像其他城市般大,而且發生爭執的機會也相對較少,因此,一般的律師樓均不會將其分類,而為大家提供不同法律上的服務。與往時相比,現時的澳門的確擁有更多國際的賭場或公司,使發生爭執的機會增加了,但對於商業律師的需求未有大量提升。相反,鄰近的香港因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於股票市場內容易發生各種的利益衝突,因而會有專門負責商業案件的律師。
出生於律師世家的戴律師,雖然其家庭沒有給他任何意見或壓力於他的職業選擇上,但他也受到父親及爺爺的影響而想成為律師,使他作出了這個個人選擇。三十多年的律師生涯路上,戴律師認為可把他的律師工作分為兩個階段,分別是回歸前及回歸後。
回歸前,他集中於律師工作上,致力發展於自己的專業。及後參與於政治方面的發展,參加了1988年的立法會選舉,並擔任立法會議員。於兩年後,由於舊立法會主席宋玉生的離世,以致政治方位上有重大改變,因此他後來離開了立法會。他回到寫字樓裡,重回律師的崗位。他表示擔任立法會議員花掉了很多時間,經常需要開會,使他無暇處理案件或與客人開會。其後,他參與了社會工作,加入仁慈堂、教育促進會及葡文學校,為社會出力。於1996年,戴律師被澳門的第127任總督,也即最後一任總督──韋奇立委任為最後一屆的立法會議員。後來於1999年初,他被當時的未來特首何厚鏵邀請乘坐「直通車」,成為了第一位乘坐「直通車」的委任議員。他一直為特區服務,直至2005年才離開崗位。
回歸後,他較少著重於律師工作,反而集中於社會方面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項變動就是成立了澳門律師公會。公會成立後,將來若某一位同行犯了錯,便會由律師公會去作出審判。後來,其他職業如工程師、醫生、會計師等也希望能成立公會,效法律師公會。戴律師曾經為律師公會的三屆主席,是眾律師的領導者,受到大家的尊重及推舉,現時則並沒有任何職務在身。
回想過去,年輕時的戴律師很有理想,他那時最大的目標是於回來澳門後能改變整個澳門的社會。經過約十年時間的工作後,他認為自己被社會所影響,並表示自己並非如以前所想般偉大。不過,一直以來,戴律師盡力使自己變得更專業,努力成為一位出色的大律師。他不曾想過要放棄這份工作,也沒想過要離開澳門。反之,他認為自己實在是難以斷根,並希望能把這裡變得更好。他指出,每個人的生活上也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每當事情發生於自己身上時,有時候必須無奈地繼續走下去,不能隨便停下來,因為其實自己並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現時,愈來愈多學生選修法律系,對於法律界未來的發展,戴律師指出律師行業需要專業化,才能有更好的發展。他認為律師應分為專門負責商業案件、刑事案件或婚禮等,與醫生的工作相似,可更熟悉某類型的案件,提高辦事效率。他續指,現時澳門大學的法律系所學習的是大陸法,是根據葡萄牙的法律系統所發展而成的。如果不以大陸法作教授材料,學生則難以明白澳門法律界的運作方式。戴律師又指出澳門律師的衣著主要為律師袍,但無需戴上假髮。此外,喜歡閱讀的他表示,由於律師經常需要翻閱大量文件,鼓勵對法律系有興趣的學生應培養多閱讀的習慣,增進知識的同時,也不會抗拒閱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