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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入境系統查出男子“雙面”身份?逾期逗留500天如同...
大家都知道
去澳門旅遊的時候
通常會遇到一些警員在街上巡邏
以便維護居民和遊客的安全
但萬一司警人員截查你的時候
要你出事相關證件
並詢問你的時候
你會怎麼做!
只要你如實回答司警問的內容
出示有效的相關證件即刻
配合司警人員的調查
若你拒絕回答問題以及被調查
那你就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估計不少旅客也被司警人員截查過
當中也出現過一些違法之人
或者犯了刑事之人!
說起被司警人員截查
最近的一位菲律賓籍男旅客
可謂是神一般的存在
2次在本澳逾期逗留
差不多500日(一年半)
竟然沒被查出...
啊sir:出示身份證,唔該!
本月7號淩晨,一名菲律賓藉男子在辦理入境手續時,被系統發現這名外籍男子竟有雙重身份,系統顯示有兩個檔案的存在。
經邊境站的人員調查後發現,該名男子曾在2010年的時候被截查逾期逗留444天,被禁入境5年及驅逐出境。
厲害了我的哥
是在拍現實版的電影嗎
能在澳門待444天
你這是要創吉尼斯紀錄呀!
菲律賓男子被逐出境之後,直到2011年,菲律賓男子改了名換了姓,辦了一個新的身份檔案;
拿著新的護照再次成功進澳,逾期逗留83天,再次被禁入澳門。
又因當時男子沒錢返回,
獲得了「行街紙」
且定時到治安警報到
然而他並沒有去報到
多次被截獲!
菲律賓男子已被控以身份虛假聲明罪、非法再入境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後,由航空公司將其遣返。
菲律賓藉男子姓MANZANO(40多歲,司機,報稱來澳探訪朋友)。
紙始終包不住火!
第2次換了個身份再次入境
仿似大片裏面的“換面人”
也真的是厲害
為了進澳門還真的不惜代價
這次被逐出境
再隔10年
會不會再次找到覆轍呢...
根據第14/2014號行政法規(修改經第23/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3號行政法規第32條)第一條的規定:
法規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逾期逗留不得超過30日,每逾期逗留一日,將被罰款500澳門元;
一年內重犯或逾期逗留超過30日,視為非法移民,須被驅逐出境和被禁止於某段期間再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逾期逗留並非刑事罪行
所以不會被判處剝奪自由的刑罰!
在澳門遺失了證件該怎麼辦?
找到警務警司處辦理報失手續
若是本澳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證件
警方會把資料寄送該局
報失者憑本局發出的
《證件遺失聲明書》
便可到該局辦理補發證件手續
若為其他證件
警方會把資料轉交本局出入境事務廳
報失者需到該廳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手續會有點麻煩!
撿到貴重物品怎麼辦?
在澳門可以說是到處都是「天眼」
你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被警方看到
若把拾得物據為己有,是違法行為
旅客應將有關財物交到治安警察局
辦理拾獲手續!
所以大家來澳門玩的時候還得知道
相關澳門的資料和應急的辦法
以下是相關的諮詢電話和電郵
去澳門玩的朋友門
記住了喲!
總部-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
總機:2855 7777
傳真:2835 6100
電郵:piquete.sede@pj.gov.mo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
路氹分局-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
電話:8800 3222
傳真:2887 0333
電郵:piquete.sede@pj.gov.mo
地址:路氹蓮花路(蓮花口岸邊檢站側)
博彩罪案調查處
電話:2833 0099 8800 1100
傳真:2833 0030
電郵:dicj@pj.gov.mo
地址:澳門柏嘉街414 號帝景苑BL
圖片來源:網絡、表情包庫、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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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素材來源:百度、澳門力報
編輯撰寫:小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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