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結婚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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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結婚要注意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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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神進 ・2019-01-04

大家經歷了狗年的滄桑,正當祈望豬年到來的時候,筆者打開通勝,發現農曆十二月初一日是日食,三十日是月破,這樣的安排,是好是壞?筆者有責任跟讀者們解說一次。 首先我們要明白,玄學上的計算是以十二節為根據,而老百姓就以農曆初一,叫一月的開始,同樣一月的結束就是月底最後一天。老百姓婚嫁都會找玄學家選良辰吉日,農曆三月,七月被視為婚嫁禁月(冥婚例外),而十二月傳統上會被視為婚嫁月。 如果單純婚嫁月出現日食、月食並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好像去年丁酉,就在農曆十二月十五日出現月食,明年己亥農曆十二月初一出現日食,而今年戊戌農曆十二月初一出現日食。日食月食在三世書上解釋是地獄寃氣重,往上升向陽間,陽間這時候天昏地黑,寃氣撲向時運低的人。 哪上人是時運低? 玄學上有一句話,叫 “人有三衰六旺”,三衰是身衰、家衰、運衰。身衰就是身上有衰氣,家衰是風水(住宅墳墓)出問題,而運衰就是揹運。三衰的情況,大概是指: 1) 犯太歲的人:2018年生肖龍狗羊雞牛;2019年蛇豬虎猴。 2) 剛剛做了大手術的人(包括截肢)。 3) 坐牢出獄的人。 4) 守孝未夠一千日的人。 5) 打胎人流的人。 6) 家中存放不明來歷法器、未開光神像以及一些宿世債主送給自己的古怪物品。 7) 房屋風水,墳墓線位出現顛倒,虎騎龍,劍插心。 8) 身體接觸後沾了男人的衰氣。 9) 五鬼纏身的人,年底犯官非,失業,事業走下坡。 10) 破財,生意失敗的人。 三衰的人,玄理上是不宜婚嫁,但如果真的要出嫁迎娶,澳門政府註冊風水學家熊神進建議要做五件事: 1) 婚宴前7天,新娘新郎要去當地的寺或廟拜拜; 2) 婚宴前49天,放生(因冰雪,未必可行)或供香; 3) 婚宴當天穿紅色內衣,並把內衣在婚宴後49天送寺或交玄學家處理; 4) 婚宴全天提早佩帶“古佛化太歲手繩”(很重要); 5) 早子至寅時,不能有夫妻身體接觸,因害怕寃氣跟隨胎氣投胎。 農曆十二月見日食月食已經令人傷透腦筋,今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是月破日,這是雪上加霜。破,是皮膚見血;破,是家破人亡;破,是大量破財,這是玄學上的大忌,為此,筆者認為: 1) 日食前後三天,不能(不是不宜)有身體接觸; 2) 破日前後七天,不能(不是不宜)有身體接觸。 刮了體毛的男女,最忌在今年農曆十二月結婚,這個忌還包括: 1) 剛好婚宴前後七天是月經期; 2) 剛好婚宴前後一百天是人流; 3) 剛好是三衰之人。 筆者收到一張喜帖,有一位美麗姑娘選了十二月二十八日婚宴(已有玄學婚姻),婚宴翌日就是月破日。 化解方法已經跟大家說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經驗豐富的老師傅在選良辰吉日時必須認真一些,如果隨便翻翻通勝,收取一千幾百,找個凶月凶日給新人,這行為叫“缺德”。佈施愈多,福份愈多;修行愈深,積德愈深。